下载后可任意编辑钢厂至白云变电站 10KV 架空线路及杆上电气设备安装合同技 术 服 务 项 目 名 称 : 钢 厂 至 白 云 变 电 站 10KV 架 空 线 路 及 杆 上电气设备安装 合同编号:委托方(甲方):吉林鑫达钢铁有限公司 签订地点:吉林鑫达钢铁有限公司办公楼服务方(乙方):鞍钢附企电气工程公司 签订时间:2024 年 6 月 13 日为了明确双方在技术服务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和经济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第一条 技术服务内容:由甲方变电站至吉林鑫达铸造有限公司变电站架设一条 10KV 高压线路。距离大约 5 公里。第二条 技术服务方式:大包交钥匙工程第三条 工程执行标准:《冶金电气设备工程安装验收法律规范(GB50397-2024)》和《电气装置电装工程电气设备交接实验标准(GB50150-2024)》第四条 甲方要求: 1)、线路为 10KV 架空线路,采纳水泥杆,杆高 12—15M。水泥杆埋设深度按国家标准执行,设计要以现场实际而定,必须保证安全可靠,符合国家标准。 2)、导线采纳 95mm2聚乙烯绝缘钢芯铝绞线架空电缆,必须为国标线,型号:JKLGY—95/15。 3)、镀锌金具、横担 70×8×1400、15KV 复合硅胶绝缘子。 4)、从钢厂变电站出口到电杆、从电杆到铸造变电站进入线用10KV/300mm2高压电缆引入(电缆及终端头由甲方提供)。 5)、线路有四处分支,要求各分支安装跌落开关、避雷器及接地极。 (A)、2 号井、(B)、钢渣厂、(C)、3 号、5 号、6 号井(D)、搅拌站。 6)、线路安装 2—3 组避雷器(Y5WS—17/50)。第五条 委托方提供的工作条件和协作事项1、委托方负责提供钢厂变电站出口至电杆、从电杆至铸造变电站入口电缆和电缆终端头。2、甲方负责施工现场用地的协调工作。 第六条 履行合同的期限地点1、本合同解除的条件: 本合同约定条款执行完毕合同自然解除。2、工期:合同签订之日起计 35 天。雨天无法施工时,顺延工期。3、合同履行地点:吉林省东丰县横道河镇。下载后可任意编辑 第七条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一、委托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委托方的权利1、委托方有接受服务方完成的技术服务项目成果的权利;2、委托方有接受服务方传授解决技术问题知识或者操作技术的权利;3、服务方逾期不完成工作成果的,委托方有权利解除合同。(二) 委托方的义务1、委托方按合同的约定为服务方提供工作条件,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