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委托投资合作协议 合同编号: 甲方: 乙方:为建立良好的业务合作关系,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诚实信用、公平自愿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担任专项资金的证券投资(仅限 A 股、股指期货、A 股基金、类现金资产投资)的投资顾问事宜于 年 月 日达成的《投资顾问合作协议》(“本协议”),以兹遵照执行
一、合作方式甲乙双方一致同意:甲方负责向乙方提供合法的可用于本协议规定的投资的专项资金,并委托乙方担任专项资金的证券投资(仅限 A 股、股指期货、A 股基金、类现金资产投资)的投资顾问
乙方负责在甲方授权和监督下,对甲方授权的专项资金、以甲方的名义在甲方的合作账户内进行证券投资交易操作及相关的投资指导服务二、专项账户 甲方提供的合作账户,具体信息如下: 合作账户名称证件类型及号码证券资金账号开户营业部上海证券账户深圳证券账户专项资金初始总额人民币: 万元(¥ )三、密码管理 1
合作账户中用于证券交易及资金划转的密码统称为“操作密码”,包括:证券交易密码、期货二席和主席交易密码、(注:不包括银行“取款密码”
该密码甲方应另行设置并对乙方保密,以区别于上述操作密码)
甲方应将合作账户的操作密码书面告知乙方
为交易安全及操作便利,在接到操作密码后,乙方可自行修改该操作密码,但乙方有义务及时将修改后的操作密码书面告知甲方,以确保甲方对合作账户的监控
甲乙双方均有责任严格管理合作账户的操作密码,确保操作密码的安全
乙方并不掌握甲方专项资金的取款密码
甲方从合作账户内向外全部或者部分转移专项资金前,需要提前 5 个工作日通知乙方
四、投资范围 本协议所约定的专项资金的投资范围仅限于沪深 A 股、股指期货、A 股基金、类现金资产,不得投资*st 类股票,如需要变更该投资范围,则需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并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