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青岛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专职从业人员管理考核办法(试行)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提高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机构(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服务质量,法律规范招标代理机构专职从业人员(以下简称从业人员)行为,提升建设工程招标代理行业管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认定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招标代理活动的招标代理从业人员的从业和管理,适用本《办法》。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专职从业人员,是指具备建设工程招标代理专业相关从业资格,并从事招标代理业务的人员。招标代理从业人员分为项目经办人及项目主管。第四条 市城乡建设委建管局负责对全市辖区内从事招标代理活动的招标代理从业人员进行考核,并具体管理考核市南、1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市北、李沧区及其他通过青岛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系统进行招标代理活动的招标代理从业人员的从业行为,并定期向社会公布考核结果。其他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管理考核在本行政区域内从事招标代理活动的招标代理从业人员的日常从业行为,并按规定报送市城乡建设委建管局汇总。各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明确专门部门和人员,具体负责招标代理从业人员的考核管理工作。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招标代理从业人员做出的考核结果及处理决定适用于全市行政区域,各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须严格执行。第二章 考核内容、方式及依据 第五条 考核内容包括:招标代理从业人员的执业能力、职业道德、履职情况以及其他遵守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规定等情况。 第六条 招标代理从业人员考核实行动态计分、季度统计、年度考核制度。根据从业人员的市场行为和业绩情况即时进行分数加减,每季度初统计前一季度的考核分数,每年初统一公2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布上一年度考核结果。考核基本分为 100 分,考核结果分为A、B、C、D 四个等级。100 分及以上的,年度考核等级为 A 级,80 分-100 分(含 80 分)的,年度考核等级为 B 级,60 分-80 分(含 60 分)的,年度考核等级为 C 级,60 分以下的,年度考核等级为 D 级。第七条 招标代理从业人员考核加分扣分应依据下列文书认定:(一)有关部门表彰或投诉处理决定文件;(二)已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三)已生效的判决书或仲裁裁决书;(四)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签发的责令整改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