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代理服务合同委 托 人:济南轻骑摩托车股份有限公司代 理 人:合同日期: 年 月下载后可任意编辑招标代理服务合同 甲方:济南轻骑摩托车股份有限公司(委托人)乙方: (代理人)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在平等互利、友好协商的基础上,就招标代理服务事宜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 总则1
双方应仔细贯彻执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条例
双方应密切配合,分工协作,充分发挥各自的优势,努力做好项目的招标工作
第二条 代理范围1
代理范围:甲方委托的货物、服务、工程招标项目2
项目地点:济南轻骑摩托车股份有限公司3
招标代理服务的内容和规模:详见《项目招标代理合同》
第三条 甲方职责1
负责向乙方提供关于项目的立项批文及相关资料
提供具体的招标任务和计划
负责组织、提供、编写招标文件的技术部分(包括图纸)
负责答复和澄清投标人就招标文件技术部分提出的问题
协助乙方负责向国家有关管理审批机构办理招标审批手续
协助乙方和评标委员会评标
有权对投标人商务问题提出质疑
协助乙方和评标委员会编写评标报告,在评标报告上盖章确认
如需要,向主管1下载后可任意编辑部门汇报评标的技术情况,解答技术方面的问题
协助评标委员会和乙方确定评标结果
负责办理其他应由甲方负责的事宜
第四条 乙方职责1
组织本项目的招标工作,为甲方提供优质服务
负责编写招标文件的商务部分,负责商务和技术标书的汇稿并报送国家有关管理审批机构(含网上)
如招标项目属甲方所在地相关管理机构的审批范围,乙方负责将整个招标文件及图纸清单、有关项目的批复文件报相应的管理审批机构
负责联系刊登招标公告,印刷招标文件、发售招标文件
负责答复投标人就招标文件上商务部分所提出的问题
需要时,负责向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