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招标委托代理合同内资招标委托代理合同合同编号:签约时间:甲方:乙方: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就甲方委托乙方作为 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代理事宜,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 总则1
1 甲方委托乙方作为本项目的招标代理,乙方同意接受甲方的委托
2 双方应仔细贯彻国家的各项方针和政策,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商业惯例
3 双方应密切配合,分工协作,充分发挥各自的优势,共同做好本项目的招标工作
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为乙方开展代理业务提供方便
乙方应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并以其专业知识和商务经验做好本项目的招标代理工作,切实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第二条 委托招标项目的工程概况、总投资额2
1 项目名称:2
2 项目地点:2
3 总投资额:2
4 计划采购金额:第三条 甲方的权利义务3
1 甲方应对招标项目的真实性及合法性、资金落实情况负责
在招标工作开始前,向乙方提交委托招标项目的批准文件(项目审批、核准和/或备案文件),确定招标方式并落实资金来源,包括但不限于提供资金来源的相关证明文件
如确定本次招标采纳邀请招标方式,需向乙方提供潜在投标人名单
(适用于邀请招标的情形)3
2 根据项目实施进度的要求,向乙方提出具体招标任务和计划
如需要,负责在国家主管部门指定的专门招标网上完成注册手续
3 组织编写并向乙方提供资格预审文件和/或招标文件的技术部分(包括并不限于采购标的、投标人资质要求、设备选型、工艺流程、技术规格、技术指标等详细具体的技术要求
下同)并对资格预审文件和/或招标文件技术部分的完整性、准确性和总体编制质量负责;审定乙方提交的资格预审文件和/或招标文件的汇总稿
4 在资格预审公告和/或招标公告发布前 30 天,负责向乙方提供公告所需要的资料
5 负责答复或澄清投标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