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门店招牌广告制作安装合同合同编号: 签订地点: 广告委托单位: (以下简称“甲方”)地 址: 电 话: 传真: 邮编: 广告制作单位: (以下简称“乙方”)地 址: 电 话: 传真: 邮编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平等、互惠、互利的商业合作精神,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委托乙方制作及安装门店招牌广告事宜,签订本合同
广告内容相关情况编号位置媒体形状规格(画面净尺寸)面积㎡媒体形式广告发布费(所有费用):元底宽(m)高(m)面数1花都区长方形0000门店招牌02天河区长方形000003增城市长方形00000费 用合计备注乙方保证提供给甲方的媒体形状,以及画面净尺寸(展示尺寸)必须准确(精确到厘米),如乙方提供尺寸与形状不准确导致画面设计有误,甲方验收不合格,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广告内容及发布期限广告发布内容以甲方确认的设计稿为准
付款方式、费用:1
按人民币现金结算
门店招牌制作安装总费用为人民币 整(¥5840
00 元整)
分 3 次付清,即 年 月 日前付 元整; 年 月 日前付 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元整;2024 年 05 月 23 日前付 元整;甲方在支付每笔款项时,乙方须提供合法等额的广告服务业普通发票作为甲方的付款凭证
广告画面设计提供及验收标准1
广告画面由甲方于上画前提供,制作的具体要求以甲方认可的广告画面小样为准(出画前乙方需出广告画面小样给甲方看效果并得到甲方确认)
画面内容与甲方提供设计稿一致,刊挂后平整清洁,经甲方签字认可后,乙方才可以制作喷绘画面
如由于乙方原因造成喷绘的画面与小样失真或未经甲方认可制作喷绘画面,致使广告延迟发布或发布效果不符合甲方要求,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负责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