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旅游产品委托代理合同书 合同编号: 委托方:深圳市职工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被代理人)受托方:广州市宝旅旅行社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乙方)(代理人) 甲、乙双方根据《民法通则》、《合同法》、《旅游法》、《旅行社条例》、《旅行社条例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 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委托代理合同
第一条 总则1、甲方委托乙方在甲方授权范围内,以甲方的名义代理甲方招徕、咨询团队旅游产品的销售业务,乙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根据约定范围从事代理活动所产生的责任根据《民法通则》的具体规定执行
甲方按本合同约定支付乙方代理费用(指代理业务的佣金、手续费等费用)
2、乙方只为甲方代理团队旅游产品招徕咨询等销售业务
第二条 代理范围(一)业务范围1、乙方代理招徕、咨询甲方指定的团队旅游产品
2、乙方代理甲方收取代理产品的旅游费用
3、甲方以书面形式委托的其他特定事项
第三条 代理期限本合同有效期为 壹 _年,自 2024 年 7 月 30 日起至 2024 年 7 月 29 日止
合同到期日前双方需就合同的续签或终止等相关事宜进行协商,合同到期日前未达成书面续签协议的,本合同即行终止
第四条 代理费用1、代理费用以佣金形式体现,可有两种表现形式:1)若旅游者签订的是乙方提供的团队出境旅游合同,乙方直接在交款人旅游费用中扣除,即乙方代理甲方收取旅游费用,再根据同行价格把旅游者参团的旅游费用汇至甲方指定账户或支付宝,特别团队结算由双方协商
或者,客人将旅游费用直接支付给甲方,甲方再把佣金返还给乙方,即甲方将客人的参团费用去除同行价格所得的佣金直接汇至乙方指定账户或支付宝
2)若旅游者签订的是甲方提供的团队出境旅游合同,客人将旅游费用直接支付给甲方,甲方再把佣金返还给乙方,即甲方将客人的参团费用去除同行价格所得的佣金直接汇至乙方指定账户或支付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