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 有关股权转让的四个常见问题第一部分 股权转让协议的效力 根据我国《合同法》第 124 条的规定,“本法分则或者其他法律没有明文规定的合同,适用本法总则的规定,并可以参照本法分则或者其他法律最相类似的规定。”以及第 174 条的规定,“法律对其他有偿合同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没有规定的,参照买卖合同的有关规定”。因此可以说,在股权转让当中,除了《公司法》关于股权转让的特别规定外,在合同效力认定问题上,仍是主要适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 比如说像《买卖合同司法解释》第 3 条第 1 款,“当事人一方以出卖人在下载后可任意编辑缔约时对标的物没有所有权或者处分权为由主张合同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这个条款对于股权代持所涉及的转让问题就有适用的余地。 例如在股权代持法律关系中,显名股东将其代持的股权向第三人转让,由于显名股东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股权所有者,显名股东签订的股权转让合同是否有效呢?从商事交易便捷的角度来看,还是应当认可股权转让协议的效力。此时,假如隐名股东(实际股东)以显名股东无处分权为由主张合同无效,根据《买卖合同司法解释》第 3 条的规定,该转让合同并不因显名股东无处分权而导致合同无效。至于显名股东因自行对外转让股权或者在公司股东内部进行股权转让,所导致的隐名股东的损失,应当根据他们之间股权下载后可任意编辑代持的法律关系进行相应的赔偿,在内部进行追究。根据前述司法解释,隐名股东不能以显名股东不是真正的权利人,无法对股权进行处分为由,主张股权转让无效。 在股权转让协议的效力问题上,有几类特别的问题在这里和大家分享一下。第一种是在股权转让过程中没有办理工商登记或者股权转让批准手续,这样的股权转让合同其效力情况如何?实际上我们大家都知道,特别是做过商事争议的律师都有这样的经验:商事法律本身要保证交易的快捷和便利。因此很多商事行为法律后果都是以认定为有效作为原则的。只有将商事行为认定为有效,才能更好的保障交易的安全;对于有效的商事行为产生的其他后果,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则通过另外的法律途径予以救济。因此,股权转让合同签订后,即使签订后尚未没有办理工商变更登记,但由于办理工商登记只是股权转让的附随义务或者后续义务;因此,没有办理工商登记并不影响股权转让合同的效力。 根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假如转让方或者公司拒绝或者尚未为受让方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