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 月项目服务合同下载后可任意编辑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乙方: 上海集亦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乙方”)一、委托协定甲方委托乙方为其位于 地产项目提供服务
为保证委托服务事项顺利进行,甲乙双方自愿签定 项目服务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之条款
二、甲乙双方责任1) 甲方责任A、 向乙方提供所有与委托事项有关的原始资料,包括该项目的前期已有的市场资料及其他相关资料;B、 向乙方按本合同之约定支付商业顾问及代理费用,详细支付方式及金额以本合同之第四条约定为准;C、 为乙方的调查与讨论活动、招商代理工作等提供必要的支援与帮助,包括:a、免费提供合适的办公室、员工办公用房供乙方使用,且适合乙方履行职能的一定面积
办公设备(包括计算机、电话、合理装修、投影仪、各种办公室应具备有的事务机器设备)等
b、在乙方项目经理派驻期间,甲方提供车辆 台(商务车,含司机)供项目经理调配、使用,用于接送总经理上下班、厂商访问、接待等业务
2) 乙方责任A、 于 年 月起,乙方正式派驻人员到项目现场
派驻人员 名驻现场负责本项目的整体服务,分别为:项目总经理 名、招商总监及招商经理 名,运营企划总监 名;(人员派驻时程见附件)B、 负责组织乙方内外部资源为甲方之项目提供商业顾问及代理服务工作,按本合同之约定向甲方提供服务成果及工作报告;C、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透露本项目讨论成果和项目有关资料;D、 本合同履行完毕后,甲方提供给乙方用作本项目讨论之用原始资料,乙方须返还给甲方;三、服务期限及方式1) 服务期限A、双方签定正式服务合同起 个月内有效
服务期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共 个月
服务期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 年 月~ 年 月,为商圈分析及品牌访问、项目定位、规划修正阶段及主力店厂商招商期;第二阶段 年 月~ 年 月,为全面代理招商服务阶段;第三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