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土地租赁合同出租方:洋溪镇南安村 6 组村民 (以下简称“甲方”)承租方: 专业合作社 (法人:刘小平)(以下简称“乙方”) 为保护土地租赁合同双方当事人的合法利益,法律规范土地管理和承租方经营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经公开协商讨论同意,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有偿的原则,签订本合同,共同信守
第一条 租赁位置和面积 甲方租赁给乙方的土地位于江西省安福县洋溪镇南安村,总面积约 平方米,折合 亩,四至界限方位如下:东起:西至:北至:南至: 具风光积、位置以合同附图为准
附图已经甲乙双方签字确认
第二条 土地用途和承包形式土地用途:种养殖 承包形式:合作社承包经营 第三条 租赁期限租赁期限为 50 年,自 2024 年 月 日起至 2066 年 月 日止,租赁期限内土地经营使用权属乙方,所有权属甲方
土地租赁期限内如遇政府征收,土地所得补偿款归甲方所有,地上物补偿款归甲方所有
如需续租,甲乙双方应重新商定续租事宜
第四条 租赁费用和支付方式 该土地的租赁费用为人民币 元(大写: ),一次性支付,支付方式为现金支付
第五条 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下载后可任意编辑 1、甲方对所租土地拥有所有权,并使乙方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
2、甲方有权对乙方租用的土地使用进行监督,保证土地根据合同约定的用途合理利用
3、甲方有权收回乙方不按合同约定使用的土地
4、甲方有权制止乙方实施的严重损害土地资源和其它资产的行为
5、甲方有权依据合同的约定向乙方收取租赁费用,在合同有效期内,甲方不得提高租赁费用
6、甲方有权在租赁期限届满时提出新的租赁标准,选择确定新的承租方
7、甲方不得在租用期间内以任何理由干涉乙方合法的经营管理自主权,包括在该地上的所有收入、支出和建筑物、植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