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枞阳县义务教育学校教职工绩效考核工作实施办法(试行) 2024-12-11 19:33:20| 分类: 最新消息 | 标签: |字号大中小 订阅 时间:2024-12-10 20:17 来源:枞阳教育局 为深化教育人事制度改革,推动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制度顺利实施,根据《安徽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职工绩效考核工作实施意见(试行)》,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指导 为深化教育人事制度改革,推动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制度顺利实施,根据《安徽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职工绩效考核工作实施意见(试行)》,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化贯彻落实科学进展观,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服务和推动义务教育科学进展为目标,以提升教职工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能力为核心,以提高教职工绩效为导向,着力构建符合教育教学和教育人才成长规律的教职工绩效考核评价制度,促进广阔教职工为全面实施素养教育、办人民满意教育贡献智慧和力量
二、考核原则1
尊重规律,以人为本
尊重教育规律,尊重老师的主体地位,充分体现老师教书育人的专业性、实践性、长期性特点
以德为先,注重实绩
师德为首,注重老师履行岗位职责的实际表现和贡献
激励先进,促进进展
鼓舞老师全身心投入教书育人工作,引导老师不断提高自身素养和教育教学能力
客观公正,简便易行
坚持实事求是、民主公开,科学合理、程序法律规范,讲求实效、力戒繁琐
三、考核对象全县义务教育学校正式工作人员
四、考核内容考核内容以教职工履行法定职责、岗位职责和完成工作任务为基本依据,重点考核工作实绩
各校要结合实际制定科学完善的考核方案和量化标准
学校领导(含副校长、教研站长,下同)绩效考核的主要内容是:履行《教育法》、《义务教育法》和《老师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校长法定职责,以及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