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温州市南浦小学教职工聘任制实施办法建设一支素养优良、结构合理的师资队伍,必须致力于人事制度改革,必须建立优胜劣汰的竞争机制,并以此不断增强学校内部的生机和活力,激发和调动全体教职工教书育人的积极性和自觉性
根据《鹿城区学校教职工聘任制实施办法》,结合我校的实际,特制定《温州市南浦小学教职工聘任制实施方法》
第一条 聘任原则(一)全员聘任原则
学校聘任的对象是本校在编的全体教职工,聘任的总数应严格控制在核定的编制数内
因事设岗,按需定员;因岗定责,量才聘人
(二)实行双向选择
学校对教职工有聘任、试聘、待聘、解聘和不聘权;教职工有受聘和拒聘权
(三)择优聘任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择优聘任,遵循公平、公正、公开、民主的聘任要求,做到任人唯贤、竞争上岗
(四)回避制度原则
校长不得将有亲属关系的对象聘任为老师或聘任在人事、财务等岗位上
第二条 聘任的范围对象(一)聘任的对象是本校在编的全体教职工和其他学校的优秀老师
(二)学校中层干部由教职工聘任工作领导小组初聘后,再按有关干部管理权限的规定任免
第三条 聘任量化依据教职工聘任制以《进展性老师评价量化表》(以百分制计算)及年度考核为主要依据
第四条 聘任的基本条件(一)受聘的教职工,应忠诚党的教育事业,坚持党的四项基本原则,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心,敬业、爱生,富有奉献精神
(二)受聘老师必须具备国家规定的相应学历或取得相应的任职资格
(三)年度考核或任职期满考核,必须称职及以上
(四)身体健康,能全面履行职务岗位职责
第五条 聘任程序(一)建立学校教职工聘任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长任组长
(二)学校公布聘任岗位、聘任条件、聘任期限和聘任方法,聘任工作一般一学年进行一次
(三)教职工对比岗位和任职条件,自愿提出应聘申请
(四)教职工聘任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教职工的应聘意向和岗位需要进行初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