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桂林电子科技大学涉密讨论生离岗保密协议书第一条 甲方为桂林电子科技大学保密办,乙方为桂林电子科技大学涉密讨论生,丙方为桂林电子科技大学涉密讨论生的导师。第二条 乙方脱离涉密工作岗位,应与甲方、丙方签订离岗保密协议书。第三条 乙方不再参加涉密科研项目讨论或毕业离校,丙方应对乙方进行保教育,并明确脱密期,在 年内不得向无关人员泄露在研期间所知悉接触的所有国家秘密。离岗时,乙方不得保留涉及国家秘密事项的任何文件、资料和物品等载体。第四条 乙方违反上述保密协议要求,无论其是否离开甲方单位,甲方都将保留追究其责任的权力。甲方将视情节轻重给予乙方下列处罚:1、情节轻微的,不够刑事处罚的,由单位给予批判教育、党纪、政纪处分或行政处罚。2、对违反《保密法》规定,故意或者过失泄露国家秘密的,情节严重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第五条 本协议书规定的事项,依照国家有关法律和学校保密规章制度办理。本协议书与国家保密法相抵触时,以国家保密法规为准。第六条 本协议书一式四份,保密办、乙方及丙方、讨论生学院各执一份。第七条 本协议自甲、乙、丙三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讨论生导师: 桂林电子科技大学保密办涉密讨论生:年 月 日 年 月 日桂林电子科技大学涉密讨论生毕业离岗审查表姓 名性 别出生年月学 号下载后可任意编辑讨论方向导师姓名脱密期毕业去向联系方式导 师意 见 签字(盖章): 年 月 日讨论生学院意见 签字(盖章): 年 月 日保密办意 见 签字(盖章): 年 月 日备注注:此表与《桂林电子科技大学涉密讨论生离岗保密协议书》一起正反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