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分包合同交底会议记录工程名称:新建衡茶吉铁路 HCJ-1 标 编号:分包单位名 称汨罗市双和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合同编号三合【2024】FB-衡茶吉- 号分包作业范 围桥面系、湿接缝工程交底部门计划合同部交底人交底时间2013 年 3 月 11 日主持人会议主要内 容一、合同评审情况我项目部将合同文本及汨罗市双和建筑劳务有限公司的资质等相关资料报送公司,经公司审评,同意该合同的签订。二、工期开工日期:2013 年 3 月 12 日 ,完工日期:2024 年 月 日。三、劳务承包方式1、分包方为我方工程施工提供劳务作业,以劳务作业项目工费综合单价承包和材料领用与消耗指标包干为主要方式;2、本综合单价已包含完成相关工程支付细目的所有工序所需的全部费用,包括安全文明施工、包工期、包质量等验收配合的一切费用(我方统一上缴的建筑安装工程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及教育费附加除外),单价中包含但不仅限于以下风险和内容:人工、机械、材料价格变动;各种原因引起的人员窝工、停工,设备闲置损失;国家和政府各部门收取的各项费用及调整,分包方人员的社会保险费、进出场费用;合同约定的临时设施费用;为符合业主或我方文明施工、现场布置、人员着装要求可能发生的费用等,分包方已充分预见到可能存在的一切风险,合同价款不因风险范围的任何变动而调整;3、附表中工程数量仅为签约时的估量数量,不作为工程结算的依据。最终结算以我方签字、计价认可的符合计量规则的实际完成的合格工程量为依据进行结算;分包方指定周秋山为现场工程量签认人,其他人签认的工程量属于无效工作量;对新增加项目,遵循先签合同后施工的原则,我方项目部员工在履行职责时,签署具有证明性质的书面材料,须经项目经理书面确认,未经项目经理书面确认的,均为个人行为,不能作为双方结算或承担责任的凭据。四、劳务酬劳1、我方对分包方的任何计量,须由分包方授权的工作人员签字确认。我方对分包方的所有转账及各种应扣款项,均应明确列出所扣款项及金额明细,并由分包方授权的工作人员签字确认。应由分包方负担的费用及违约处罚,凡分包方不签字或者漏签的,视为分包方同意直接扣其劳务费。分包方授权的工作人员签收的货币资金、材料费、台班费、租赁费、水电费等其他应由分包方负担的费用,分包方予以认可;2、我方支付如下费用后,可以从劳务费中扣除或向分包方追索:①我方提供给分包方使用的材料款;②分包方员工劳动酬劳、工伤、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