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买方:(名称) 卖方:(名称) 双方在互信互利,友好协商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就标的水产品买卖达成一致,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标的名称、品种和数量详见附件 第二条 等级、质量和检疫方法 1
等级和质量:(1) 卖方所提供产品的外观和感官 ,安全、卫生要求 ,产品的稳定性均符合国家食品卫生标准或国家相应的标准要求(2) 卖方对所提供产品的质量负责,并承担因质量问题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且赔偿甲方的所有损失
(3) 卖方保证依照国家相关准入条件,持有并向甲方提供有效的食品卫生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水产品检疫证书
检疫办法: (1)卖方所提供产品必须有产地检验检疫证明,按国家或地方主管部门规定进行检疫
a 包装应卫生、完整、牢固;包装上的名称、规格、标记等应符合输入国(地区)、合同、信用证要求,标记应清楚、法律规范;进口国对包装有特别要求的按进口国要求进行
b 品种、数重量应与报检内容相符; c 预包装产品的食品标签应符合《进出口食品标签管理办法》等规定; d 货物品质(色泽、气味、质地、新奇度等)良好;块冻水产品进行解冻检验,每一开启箱抽取不少于一个单元的样品进行解冻;单体冻结的水产品需解冻检验的,根据《出口冷冻水产品解冻方法》标准进行,解冻后根据不同的品种按 SN 标准逐项检验
冰鲜品、干制品等其它水产品按有关方法检验
e 产品温度应符合要求; f 对运输工具实施检验检疫; g 其他检验检疫项目
(2)在审核单证及验收中,凡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买方有权要求退货,或更换所需产品,且由此给买方造成的损失,由卖方全部承担
(1)检疫凭单中的项目与合同要求不一致或检验项目不全的
(2)运输温度及包装受损可能影响其品质的
(3)检疫凭单超过有效期,应对品质、重量、规格、包装等项目标记不清楚、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