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编号: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合同书 项目名称:甲 方:乙 方:1甲方:乙方:为预防和治理水土流失,保护生态环境,促进经济可持续进展,甲方委托乙方承担施工图设计阶段水土保持方案编制设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第一条 项目概况1.设计名称:水土保持治理方案报告。2.项目规模、特征:第二条 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内容与技术要求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技术法律规范》(GB 50433-2024)、《开发建设项目水土流失防治标准》(GB 50434-2024)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行业标准《水土保持监测技术规程》(SL277-2024)的规定。第三条 开展工作及提交成果资料的时间1.本项目调查和勘测定于 年 月 日开展工作, 年 月 日提交方案送审成果资料,由于甲乙双方的原因未能按期开展工作或提交成果资料时,按本合同第六条规定办理。2.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工作以合同规定的时间为准,如遇特别情况(不可抗力影响以及非乙方原因)时,工期顺延。第四条 项目设计经费与支付方式1.项目设计经费:本合同约定的设计经费以“预算包干”的方式计取收费设计经费总金额为人民币¥ 万元(大写: 整)。包括调查和勘测、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及审批(评审费、专家费、会务费等)所发生的所有费用。2.支付方式:项目设计经费采纳首付款、进度款的方式分阶段进行支付。1下载后可任意编辑(1)首付款:在编制合同签订后的 3 个工作日内,甲方按项目设计经费预算总金额的 50%,即人民币¥ 万元(大写: 整)支付。(2)进度款:乙方交付本项目成果资料的同时,甲方应一次性付清全部项目设计费用。第五条 双方责任1.本合同授予甲方下列责任:(1)甲方应及时向乙方提供下列文件资料,并对其准确性、可靠性负责:①项目的可行性讨论报告或主体工程设计书;②与水土保持方案编制相关的图纸和资料;③其他要求(正式文字说明)。(2)甲方变更委托设计项目、规模、条件或因提交的资料有误,或所提供资料作出较大修改,造成乙方设计需返工时,双方除需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合同(或另订合同)、重新明确有关条款外,甲方应按乙方所耗工作量向乙方支付返工费。(3)应按第四条第 2 款项目设计经费支付方式的约定,按时向乙方拨付项目经费,项目结束后及时办理决算手续。(4)对项目实施过程中乙方提出的有关事宜的批复、答复等以书面形式及时通知乙方。(5)甲方应保护乙方设计版权,未经乙方同意,甲方对乙方交付的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