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木工分项工程施工劳务承包协议书甲方:南通四建集团有限公司(第二十四建筑分公司)乙方:沙明均、陈红军木工班组(内部班组)甲方承接的江阴长泾镇东舜湖壹号二期一标段高层住宅楼,其木工分项工程经多次反复磋商,确定由内部班组(沙明均、陈红军木工班组)施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法规的规定,综合本工程具体的情况,为明确双方责任,签订本协议:1、工程地点:东舜湖壹号、江阴市长径镇 2、施工范围:二期一标段(1#、2#、3#)三栋高层住宅楼所有木工分项工程施工
3、承包方式:包人工,包工期,包质量,包文明施工,包治安达标,包木工工具、用具、小型机具,以包清工的方式承包本工程的施工任务
4、承包工程内容:乙方已踏勘现场并熟悉和理解施工图,按结构、建筑图纸分部工程中所有内容和图纸设计变更所有内容施工(包括配合放线、基础吊模、后浇带吊模、地下室板墙止水带安装吊模,墙(混凝土板墙)、柱(构造柱)、梁(腰梁、门窗过梁、等所有小型混凝土模板构件)、板模板制作、安装、拆除、清理场内堆放工全部工作内容)具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4
1、施工区域内人力水平运输和适量的垂直运输,辅助性设施施工等全部操作过程和内容;4
2、卸运、模板木方;4
3、螺杆的二次回收洗丝,螺母二次回收木夹具等支模所需的全部工作;4
4、做好甲方或业主指定分包工程的配合和服务工作
5、工程价款的结算方法:按模板接触面积每平方米 01 幢 18
80 元 02 、 03 幢 17
80 元 计算(地下室与上部结构及二次结构统一价格)
完工时依乙方实际完成工程量与上述承包单价进行结算
承包范围外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可计件的根据计件协议价计算,不可计件的根据 65 元/工日(工日=10 小时)计算,乙方不得拒绝施工或另行要求增加费用
上述承包价格为乙方的施工质量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