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沥青混凝土搅拌设备租赁合同 合同编号: 签订地点:甲方(承租方): 乙方(出租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就甲方向乙方租赁设备事宜,本着双方良好的合作关系,经双方友好协商,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关系,达成一致意见,并签订本合同
1、合同性质:1-1 本合同为甲方完成 工程项目(约 万吨沥青混合料),向乙方承租沥青混合料搅拌设备的加工合同
1-2 可租设备的产权归乙方所有
(所有权)2、租赁设备:2-1 名称:沥青混凝土成套搅拌设备2-2 型号:
2-3 设备原总值:人民币 元整(¥ 万元整)2-4 设备配置:全电脑自动控制,计算机自动逐盘打印配比料单:六个冷料斗:二级除尘装置:标准状态下产量大于 250 吨/小时
3、 租赁期限: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止,共 个月,或乙方为甲方工程完成 万吨沥青混合料的时间(以生产记录为准)
4、 租赁费:(人民币:约 万元整)4-1 计算方式:以每生产一吨沥青混凝土成品料甲方向乙方支付人民币 元加工费计,生产量约为 万吨
4-2 合同总额:约人民币 元整
4-3 付款方式:4-3-1 合同生效之日首付:人民币 元整,乙方收到首付款后即调设备至甲方指定施施工场地点
4-3-2 设备投产后,甲方每月按实际生产产量结算租金给乙方
油料能源费、场地占用费、机械基础费,由甲方承担
4-4 付款凭证一式两份、各执一份,为合同终止时依据
下载后可任意编辑5、使用地点、项目名称、运费及投产时间:5-1 使用地点: 5-2 项目名称: 5-3 变更地点、项目或续租设备:甲方应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或续签合同
5-4 运输由乙方自提,设备在运输途中安全由乙方负责,进场运输费用由甲方承担
出现零部件损坏、丢失乙方负责;乙方派人去设备存放施工场地负责清点
安装费用由甲方承担
乙方设备需返回乙方公司,费用由乙方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