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 流 治 理 P P P 项 目 协 议 范 本本 PPP 项目协议(如下称“本协议”)于 2024 年 2 月**日由以下双方订立:(1) 甲 方:XX 市城市内河管理处(以下简称“甲方”)法定代表人: (2) 乙 1 方:XX 建宁水务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 (3) 乙 2 方: 法定代表人: (如下如无特别说明,则乙 1方、乙 2方以下简称为“乙方”)1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前 言(a)经 XX 市 政 府 论 证 及 财 政 承 受 力 评 估 , 决 定 采 纳 PPP方式建设XX市XX江上游植物园段流域治理项目( 以 下 简 称 “ 本 项 目 ” ) , 并 通 过 《 XX 市 政 府 协调 会 议 纪 要 》 授 权 XX 市 城 市 内 河 管 理 处 ( 以 下 称“ 甲 方 ” )作 为 本 项 目 实 施 机 构, 并 授 权 乙1 方XX 水 务 投 资 集 团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作 为 本 项 目 的 政 府方 出 资 代 表 。(b)甲 方 通 过 竞 争 性 磋 商 的 方 式 选 择 乙2 方 作 为 本 项目 中 标 社 会 资 本 方 , 并 通 过 与 乙 方 签 署 本 协 议 的方 式 授 予 其 在 本 项 目 项 下 的 经 营 权 。 待 乙 方 根 据合 资 协 议 ( 详 见 附 件3 ) 和 公 司 章 程 ( 详 见 附 件4 ) 的 约 定 在XX 市 投 资 设 立项 目 公 司 后 , 由 项 目公 司 通 过 补 签 协 议 , 全 面 承 继 乙 方 在 本 协 议 项 下的 权 利 和 义 务 。(c)项 目 公 司 是 乙 方 为 实 施 设 计 、 融 资 、 建 设 、 运 营 、管 理 、 移 交 项 目 而 依 法 设 立 的 企 业 法 人 。 为 实 施 本 项 目 , 以 及 明 确 后 续 的 运 营 管 理 相 关事项,各方本着平等、自愿和互利的原则,根据《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合 同 法 》 、 《 关 于 推 广 运 用 政 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有关问题的通知》(财金[2024]76 号 ) 以 及 《 关 于 印 发 政 府 和 社 会 资 本 合 作 模式 操 作 指 南 ( 试 行 ) 的 通 知 》 ( 财 金[2024]113 号 ) 等相 关 法 律 法 规 的 规 定 , 经 共 同 协 商 一 致 , 订 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