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油茶苗木采购合同油茶苗木采购合同甲方:乙方:(身份证号码:)甲方为营造油茶林需要,决定从乙方购买油茶良种无性系苗木
本着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苗木的种类、数量、规格、价格、金额二、质量要求:1、品种以****为主,并配有与之花期一致,成熟期相同的湘林系列为辅的品种(必须是国家林业局公布的50 多个油茶良种范围内的品种)
2、所提供苗木均为国家质量标准的ⅰ、ⅱ级苗且ⅰ级苗比例不低 60%
3、苗木根系发达、侧根多,严禁损坏根尖,茎部挺直粗壮、充分木质化,顶芽饱满,没有受病虫为害和机械损伤的苗木,嫁接苗无萌芽条,没有实生苗木
4、裸根苗起苗后,按 50 或 100 株扎捆,用编织袋包装
容器苗容器筒必须是可降解容器筒,运输必须用专用运输工具,运送过程中要保证苗木无损伤
5、起苗后 1 天内必须到达交货地点
运输途中要注意通风,不得风吹日晒
保证苗木色泽正常,没有失水苗木
6、假如容器苗容器筒有部分为非降解容器筒,则按单价 元/株结算,且数量不得超过 4 万株
三、交货时间、地点及验货方法交货地点:甲方指定的 造林地
交货时间:乙方应在 年 12 月 31 日至 年 3 月 30 日乙方按甲方要求按时分批交付苗木
具体起苗时间由甲方提前二天通知乙方
甲方派人到起苗地点监督起苗事宜
验货方法:甲方在交货地点验收,按不少于苗木总量的 10%随机抽检合格率,根据合格率计算实际苗木数量,填写油茶苗质量验收单(本合同附件一),不合格部分的苗木归甲方所有
不合格苗木是指达不到合同约定标准的苗木
收货人联系方式由甲方另行通知
四、苗木的装运:除两年生嫁接裸根苗由甲方自行运输外,其它苗木的上车、运输及保险费用由乙方负担
到达目的地后,由甲方负责下车
1、甲方按合同约定时间交付定金,保证按时接收乙方提供的符合本合同要求的苗木,并本合同约定付清货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