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涉房交易居间合同纠纷激增原因及审理对策的调研报告至 2024 年 2 月止,北京二手房价格不断上涨,二手房交易持续活跃,为房产中介行业制造了巨大的市场空间
同时,中介公司与其委托人之间发生的居间合同纠纷也成为法院审理的一种新类型化案件
2024 年第四季度以来,随着房价调控政策的不断出台,涉房居间合同纠纷也呈现出若干新特点,为法院审判工作增加了难度
有法院预测,“京十五条”执行后,买卖双方解除买卖合同的纠纷可能增多[①],由此引发居间服务及居间费用问题,导致涉房居间合同诉讼数量激增
针对上述情况,笔者对 2024 年第一季度法院受理的此类案件进行了调研分析,以求更好的解决此类纠纷
一、涉房居间合同纠纷案件的主要特征据笔者统计、调研,北京市某区人民法院 2024 年第一季度受理的涉房居间合同纠纷呈现出以下特征:1、居间合同签约时间比较集中
2024 年第一季度新收的房产居间合同纠纷案件中,居间合同及房屋买卖合同的签约时间集中在 2024 年 9 月至 12 月间,此类案件占总数的57%
除此之外,签约时间在 2024 年 6 月以前的占案件总数的 9%;2024 年 6 月至 9 月的占案件总数的 15%;2024 年 12 月以后的占案件总数的 19%
笔者从多家中介公司的代理人处获悉,居间合同签订后中介公司会等待买卖双方完成过户手续并自行交纳居间费用
如委托人拒绝交费,则中介公司通常在居间合同签订之日起的 2、3 个月时间里,自行向委托人追缴居间费用
自行追缴不成的,才向法院提起诉讼
结合上述数据,涉房居间合同纠纷立案时间一般晚于纠纷发生 1
5 至 3 个月
2、案件数量呈上升趋势
2024 年第一季度,北京市某区人民法院受理的房产交易居间合同纠纷案件数量激增,占民事审判庭新收案件总数的 15%,较去年同期上涨200%
2024 年第一季度,该院新收此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