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某集团项目公司派出人员管理暂行办法前 言第一条 本办法适用于某集团在深圳以外地区投资(含合资)建设的项目公司(以下简称项目公司)。第二条 本办法所指派出人员包括外派人员和借调人员两类。其中外派人员是指由集团公司总裁办公会议推举聘任的项目公司高层管理人员以及由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根据项目公司需求,根据稀缺人才和关键岗位标准,在集团内部统一为之调配的关键岗位工作人员;借调人员是指由项目公司与集团公司或者集团其它内部企业签署《借调协议》后临时借用的工作人员。第三条 本办法所指管理单位是指根据集团公司总裁办公会议决定对项目公司实施管理的子集团或企业。第四条 本办法适用于项目公司全体外派人员。第五条 项目公司稀缺人才管理办法另行规定。 第一章 总则第六条 项目公司的人才来源有三种方式:一是外派,二是借调,三是本地化。原则上,项目公司高层管理人员和关键岗位工作人员实行外派;阶段性工作岗位实行借调;其他岗位工作人员实行本地化。第七条 项目公司依照业务流程做好岗位分类与人才规划工作。针对外派岗位,项目公司可向集团公司提出派出人员需求。第八条 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集团人力资源的统一配置工作,集团内部企业应树立全局观念、服从总体安排,为项目公司的进展提供多方面,特别是人才方面的支持。第九条 集团鼓舞员工到项目公司锻炼和进展,主动拓宽个人职业进展通道。个人进展应服从集团事业进展需要,在充分考虑个人职业进展前景和项目公司经历优先的同时,兼顾当前个人利益。第十条 集团支持外派人员在项目公司长期进展,同时致力于建立1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和完善合理周期基础上的外派岗位轮换机制。第十一条 派出人员纳入集团人才梯队,项目公司工作经历将作为今后集团干部晋升、提拔的优先条件,集团将努力拓宽项目公司派出人员的职业进展通道并从制度上加以保障。 第二章 选聘及管理第十二条 项目公司成立后,项目公司应在对项目运做进行流程分析的基础上,做好岗位分类与人才规划工作。针对派出岗位,项目公司应提前向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书面提交人才派出需求计划,人才派出需求计划应包括以下内容:(一)岗位与职位(二)岗位职责与工作环境(三)任职要求:年龄、学历、专业经验等(四)薪酬福利(五)派出方式:外派或借调(六)到岗时限及派出期限第十三条 项目公司人才派出需求计划经集团公司审议批准后,外派人员由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组织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