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滨海物业二次装修管理规定为加强对房屋装修的管理,保障小区所有业主的合法权益,维护小区内的公共秩序,根据《秦皇岛市家庭居室装修管理规定》、前期物业管理协议和业主公约规定,特制定本规定:一、规定范围:(一)业主1、业主选择的装修单位承接其家居装修工程,必须持有市主管部门颁发的《承建资格证书》。如业主违反规定,应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2、 业主在房屋装修前,必须会同委托的装修单位向服务中心申报登记(对于商业等非住宅装修,在装修前需先向市消防部门进行装修申报,待装修申报同意后,服务中心方可办理装修进场手续),如实申报装修项目、标准、施工人数、拟开工时间和竣工时间等内容并提交装修合同原件和复印件、施工单位《承建资格证书》和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施工人员身份证(或暂住证)复印件各1 张,施工人员照片 2 张;经服务中心批准后方可动工。3、 在办理装修手续的同时需向服务中心交付装修保证金:人民币贰仟元整(¥2,000 元),其中业主交 1,000 元,施工队交 1,000 元。管理服务中心收款后开具相应的票据,请业主和施工队妥善保管,票据作为装修竣工后退还装修保证金依据,若遗失票据将不予退还装修保证金。4、 楼顶、平台、外墙门窗、阳台的装修及空调的安装,须保证建筑物外观的协调统一,根据《秦皇岛市家庭居室装修管理规定》要求,选择管理服务中心指定的样式、材料、安装方法安装。如有违反,除恢复原状外,扣除部分或全部装修保证金。5、 业主在装修过程中临时增加装修项目距,须报服务中心审核批准。6、 装修完毕,业主验收合格后,对非住宅类装修,还需报请市消防部门进行验收 ,并向服务中心提交《验收意见书》。管理服务中心指定专人负责装修过程中对受影响的公共设备设施进行检查验收,若因装修造成公共设备设施受损,则由装修施工单位负责修复或赔偿,业主对此承担连带责任。7、 根据《秦皇岛市家庭居室装修管理规定》,装修施工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特别情况须办理延长时间手续。(二) 装位修施工单1、 装修施工单位应如实申报施工人员名单、照片,交验施工人员有效证件(如有特别作业,还需交验特种岗位从业资格证书),办理《装修许可证》和《临时出入卡》,并交付《临时出入卡》办理费用:人民币 15 元整(保证金 10 元∕张,工本费 5 元∕张),管理服务中心收款后开具相应的票据,请施工队妥善保管,装修竣工后必须持《临时出入卡》和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