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诊多学科会诊制度一、会诊对象1、普通状况下,门诊病人已经就诊 3 次尚未明确诊疗者
2、门诊病人所患疾病诊疗较为明确,但病情涉及多器官、多系统、多学科需要多个专科协同诊疗者
3、已在我院接受治疗但疗效较差,需进一步提供治疗方案者
二、会诊申请1、首诊接诊医师认为有必要进行会诊,在征得病人或其家眷同意后,病人或其家眷到门诊疑难疾病多学科会诊中心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
2、在就诊过程中的病人或陪伴的家眷认为只有专家会诊才干解决的诊疗问题,病人或其家眷也可直接向门诊疑难疾病多学科会诊中心提出会诊规定,办理有关手续
3、门诊疑难疾病多学科会诊中心负责疑难病例会诊接待工作,收集有关资料上报医务科,医务科根据患者的病情及规定,负责拟定会诊时间与会诊专家
三、会诊规定l、医务科结合医院具体状况,会诊在接受申请后 5 个工作日内完毕
2、参加会诊的专家职称规定副主任医师或主任医师,专家的选派,由医务科拟定
3、参加每例会诊的专家数量不得少于 2 名
接到会诊告知后,专家必须在商定的时间准时参加会诊
若不能准时参加会诊,应提前告知医务科更换专家
4、会诊病人必须携带门诊病历、检查报告、化验成果等全部资料如约达成指定地点,等待会诊专家问诊与检查
四、会诊程序l、会诊由医务科主持
2、申请会诊医师报告病历与诊查通过,提出会诊目的
3、请病人进入会诊现场,回答专家的提问,接受专家有关检查
4、专家集中讨论,病人及其家眷回避
5、会诊统计应根据当时讨论状况整顿后,及时记入专门病例讨论统计本内,统计讨论时间、参加人员、简要病史及会诊目的、讲话人意见、会诊总结意见、统计人签名
6、讨论结束后,会诊组须对病人的诊疗、治疗计划或医嘱写出书写意见,一式两份,一份交给病人或其家眷,一份留门诊疑难疾病多学科会诊中心保存
7、会诊完毕,主持人委托申请会诊的专家将会诊意见转告病人或其家眷,并解答病人提出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