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合同 出租人: 承租人: 房屋租赁合同 出租人(甲方): 证件类型及编号: 承租人(乙方): 证件类型及编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房屋租赁的有关事宜达成合同以下:第一条 房屋基本状况(一)房屋坐落于 市 区(县) 街道办事处(乡镇) ,建筑面积 平方米
(二)房屋权属状况:甲方持有 (□房屋全部权证/ □公有住房租赁合同/ □房屋买卖合同/ □其它房屋来源证明文献),房屋全部权证书编号: 或房屋来源证明名称: ,房屋全部权人(公有住房承租人、购房人)姓名或名称: ,房屋(□是 / □否) 已设定了抵押
第二条 租赁期限(一)房屋租赁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累计 年 个月
甲方应于 年 月 日前将房屋按商定条件交付给乙方
《房屋交割清单》(见附件一)经甲乙双方交验签字盖章并移交房门钥匙及 后视为交付完毕
(二)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甲方有权收回房屋,乙方应按照原状返还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
甲乙双方应对房屋和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及水电使用等状况进行验收,结清各自应当承当的费用
乙方继续承租的,应提前 日向甲方提出(□书面 / □口头)续租规定,协商一致后双方重新订立房屋租赁合同
第三条 租金及押金(一)租金原则及支付方式: 元/(□月/ □季/ □六个月/ □年),租金总计:人民币 元整(¥: )
支付方式:(□现金/□转账支票/□银行汇款),按□月/ □季/ □六个月/ □年支付,每□月/ □季/ □六个月/ □年的 日支付
(二)押金:人民币 元整 (¥: ) 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房屋租赁押金除抵扣应由乙方承当的费用、租金,以及乙方应当承当的违约赔偿责任外,剩余部分应如数返还给乙方
第四条 其它有关费用的承当方式租赁期内的下列费用中, 由甲方承当, 由乙方承当:(1)水费(2)电费(3)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