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间合同甲方:上海教育出版社乙方:上海万戴投资咨询有限责任公司甲乙双方为了发挥双方的优势,根据《合同法》规定,依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经双方充足协商,就乙方居间洽谈上海世博园区特许商品专卖店代销甲方产品事宜达成以下合同: 第一条委托事项及具体规定乙方接受甲方委托,负责协助甲方世博产品《扑克》在上海世博园区特许商品专卖店洽谈代销事宜,配合甲方和上海世博园区内特许经营户订立《代销合同》
乙方不承当因甲方商品本身未获得有关销售资质或质量等带来的不利后果
第二条居间期限:从 月 日至 12 月 31 日
第三条 双方权利义务:甲方义务:甲方承诺一旦本项目与代销商订立合同,并实际收到销售款项后,甲方即应承当向乙方支付服务费的义务
乙方义务:1
乙方应主动认真地把甲方介绍给特许经销商
乙方协助甲方做好供销过程中的沟通工作
乙方应主动努力做好居间介绍,促成甲方与特许经销商订立代销合同
第四条 酬劳及支付期限:1、以甲方的商品标价 45%的为原则,乙方促成甲方和代销商订立的合同折扣须高于 45%,则甲方应按实际超出部分作为居间酬劳,按月支付给乙方
计算方式:(实际供货折扣%-45%)X60 元/盒 X 月实际销售总数=月居间酬劳2、甲方应在每月 15 日前,将上月应付乙方居间酬劳打入乙方指定帐户,否则甲方应承当应付乙方款项每日 3 ‰的滞纳金,乙方应在收到此款后五个工作日内向甲方出具对应票据
第五条 本合同解除的条件1.合同到期或当事人就解除合同协商一致
2.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3.在委托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达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推行重要义务;4.当事人一方迟延推行重要义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推行;5.当事人一方迟延推行义务或者有其它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出现上述状况时,提出解除合同的一方必须经对方同意并达成书面合同方可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