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 屋 租 赁 合 同甲方: 乙方: 乙方规定租赁甲方公司的门面商铺。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特订立本合同, 望双方共同恪守。 一、租赁期限为 1 年,自 年 4 月 15 日至 年 4 月 14 日。租期届满后,如乙方继续租赁该房屋,甲乙双方自行协商。二、租金:此件铺面无房租, 房屋押金为一万元整。如乙方不再租赁此房屋,缴清水、电、卫生费后,房屋内设施无损坏,则押金如数退还。三、水、电、暖、卫生费乙方自行交付。甲方为乙方提供照明用电,乙方按照电表数准时缴纳电费,并承当电表损耗,不准超负荷用电,水费按照国家规定的收费原则按期缴纳。卫生费按照管理部门的原则规定准时缴纳。人为损坏屋内设施和设备照价赔偿。四、安全责任:乙方负责租赁范畴内的安全。如发生意外事故均由乙方自己承当。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将此房屋转租别人,损坏房屋设施照价赔偿。 五、不准在出租屋内进行国家法律法规所严禁的多个违法活动。六、本合同自订立之日起,含有法律效力。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望共同恪守。甲方: 乙方:身份证: 身份证: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