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BM】001 保密协议用人单位(甲方): 地 址 (甲方): 职 工(乙方): 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间,已经(或将要)知悉甲方的商业秘密。为明确乙方的保密义务,经甲乙双方本着诚信原则平等协商,自愿订立以下保守商业秘密合同:乙方确认在订立本合同之前已经具体审视了合同内容,并已理解合同各条款含义。 (乙方签字)第一条 本合同所称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够为甲方带来经济利益或竞争优势,含有实用性并经甲方采用一定保密方法的技术信息、经营信息,以及其它双方商定或甲方内部规定保密的信息。本合同所称甲方的商业秘密不限于甲方公司本身的商业秘密,还涉及因业务往来所知悉的甲方所属集团其它组员公司的商业秘密,以及甲方根据法律规定(如在缔约过程中知悉的对方当事人的秘密)或有关合同的商定(如技术合同、合作合同等)对外承当保密义务的事项等。具体涉及但不限于:1、甲方的交易秘密:涉及商业秘密的业务函电、客户资料、营销计划、定价政策、公司发展规划;2、甲方的经营秘密:经营方针、投资决策意向、产品服务定价、市场分析、广告方略、研究和测试报告;3、甲方的管理秘密:不公开的财务资料、人事资料、工资薪酬资料;4、甲方的技术秘密:产品设计、作业蓝图、计算机程序、软件开发、技术方案、技术指标、数据库、专利技术、科研成果;5、甲方的其它秘密: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一定范畴的人员知悉、对甲方有实际价值的有关信息;6、记载着甲方秘密信息的一切载体形式,涉及但不限于磁盘、胶片、幻灯片、照片、录音及电子邮件等。如统计着秘密信息的载体是由乙方自备的,甲方可将此载体以相称于此载体的购置价格向乙方收购,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回绝。第二条 乙方无条件承当下列保守商业秘密义务:1、不刺探非本职工作所需要的商业秘密;2、不向不承当对应保密义务的任何第三人披露甲方的商业秘密;3、不得允许(出借、赠与、出租、转让等解决甲方商业秘密的行为皆属于“允许”)或协助不承当对应保密义务的任何第三人使用甲方的商业秘密;4、不运用所知悉的甲方的商业秘密从事有损甲方或甲方关联公司利益的经营、交易等行为。5、如发现商业秘密被泄露或者自己过失泄露商业秘密,应当采用有效方法避免泄密进一步扩大,并及时向甲方的有关部门报告。6、其它本着诚实信用原则应当承当的保守商业秘密义务。第三条 违反保密义务的法律责任:1、如乙方未推行本合同规定的保密义务,应当承当违约责任。甲方可根据情节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