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州文化馆建设工程项目建议书第一章总论1.1 项目概况1.1.1 项目名称: *** 州文化馆建设项目1.1.2 建设性质: 扩建1.1.3 项目建设地点:*** 城区人口密集的地方1.1.4 项目主管单位:*** 州文化局1.1.5 项目承担单位:*** 州文化馆电话:地址: *** 县开化镇学海路18 号法人代表:王瑛(馆长)电话 :2120518 1.2 项目编制依据1、中共中央、国务院下发的《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 (中发 [2005]14 号);2、中共云南省委、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公益性文化事业建设的若干意见》 (云发( 2006)2 号);3、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云办发[2009]1号。4、2011 年 10 月 10 日《中共 *** 州委、 *** 州人民政府关于 *** 州民族大剧院及州政府新区规划建设工作会议纪要》。5、《中共中央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2011 年 10 月 18 日中国共产党第十七届中央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通过)。6、《文化馆建设标准》 (建标 136-2010)。1.3 项目建议书根据项目建议书编制的有关内容和要求,广泛收集建筑市场的建筑材料价格数据,并在项目承担单位提供有关资料的基础上,对项目建设的必要性、建设规模、建设内容、建设条件、实施进度、投资估算及社会评价等方面进行研究和计算,为项目决策提供依据。1.4 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1.4.1 建设规模州文化馆规模确定为净用地15 亩,总建筑面积8500 平方米(含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1.5 主要技术经济指标1.5.1 建筑净用地: 15 亩1.5.2 总建筑面积: 8500 平方米1.5.3 建筑高度:不超过20 米1.5.4 绿地率: 50%以上1.5.5 耐火等级:耐火等级为不低于二级1.5.6 耐久年限: 50 年1.5.7 抗震设防烈度:按七度设防1.5.8 总投资: 3185.5 万元1.5.9 建设期: 2 年主要技术经济指标表序号指标名称单位指标备注一建设用地亩15 二建筑面积平方米7000 2三建筑占地面积平方米3500 四室外活动广场平方米1500 五绿化面积、道路及停车场平方米5000 六建筑密度35%七绿化率50%八容积率63.3%九投资总额万元3185.5 十资金筹措万元3185.5 1 申请中央及省补助万元2500 2 地方配套万元685.5 第二章 项目背景及建设的必要性2.1 群众文化基本情况和特色*** 壮族苗族自治州位于云南省东南部,东北和东南与广西百色接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