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20/241药品微生物限度检查法吉林省食品药品检验所2008
29长春10/20/242微生物限度检查法系检查非规定灭菌制剂及其原、辅料受微生物污染程度的方法,也是评价生产企业的药用原料、辅料、设备、器具、工艺流程、环境和操作者卫生状况的重要手段和依据
检查项目包括染菌量及控制菌检查
10/20/243微生物限度检查法起草的指导思想•较完善检查法:也是目前国际上常用的一种方法
是以琼脂平板上的细菌、霉菌或酵母菌形成的一个独立可见的菌落为计数依据
该法测定结果只反映在规定条件下所生长的细菌、霉菌和酵母菌的菌落数
•增加试验的可操作性•使方法更具科学性,保证检验结果的准确性
10/20/244•检验全过程应严格遵守无菌操作,在环境洁净度10000级和局部洁净度100级单向流空气区域内进行,以防止再污染
单向流空气区域、工作台面及环境应定期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T16292~16294-1996《医药工业洁净室(区)悬浮粒子、浮游菌和沉降菌的测试方法》进行洁净度验证
操作环境操作环境10/20/245洁净级别洁净级别尘粒数/m3浮游菌个/m2沉降菌个/0
5h微粒直径≥0
5um微粒直径≥5um100≤3,500≤0≤5≤110000≤350,000≤2000≤100≤3100000≤3,500,000≤20,000≤500≤1010/20/246检验量•检验量即一次试验所用的供试品量(g、ml或cm2)•一般应随机抽取不少于检验用量(两个以上最小包装单位)的3倍量供试品
•除另有规定外,一般供试品的检验量为10g或10ml;中药膜剂为50cm2•贵重药品、微量包装药品的检验量可以酌减
•要求检查沙门菌的供试品其检验量应增加10g或10ml10/20/247•供试液的制备根据供试品的理化特性与生物学特性,采取适宜的方法制备供试液
供试液制备若需用水浴加温时,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