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潍坊电视台广告发布业务合同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为促进双方长期运营进展,实现战略双赢,经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相关规定,甲乙双方达成如下合作协议:广告主或代理单位名称(简称甲方):交通银行潍坊分行广告发布单位名称(简称乙方):潍坊电视台《直播潍坊》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及有关规定签订本合同,并共同信守:一、甲方委托乙方于 2024 年月日至 2024 年月日在潍坊电视台发布电视广告。 播出频道: 潍坊电视台新闻综合频道 播出段位:A12(20:05 左右 直播潍坊前) 播出时间: 2024.—2024.播出长度: 15 秒 播出费用: 20000.00 元二、甲方需于广告播出前全额付清广告费 20000 万元。三、乙方必须保证广告播出的长度及质量,若因节目变更等客观原因延误广告播出,应及时通知甲方。如遇不可抗拒之原因造成广告停播,双方协商解决。四、如乙方播出的广告内容不符合合同约定,或出现漏播、劣播情形的,甲方自广告播出之日起 30 天内有权向乙方提出限期更正要求,要求乙方免费重发或补发相应次数的符合甲方要求的广告。逾期视为乙方已按合同约定播出广告。五、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并盖章后生效。双方应共同遵守与履行本协议之条款。若一方单方终止或违约,应承担相应经济责任。六、末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解决,若发生纠份,双方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由乙方所在地法下载后可任意编辑院处理。广告主或代理单位(章) 发布单位(章)签字: 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