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澳大利亚电力企业的人事考核制度及其启示 经过近十年的改革,澳大利亚电力体制不断完善,发、输配、售各个环节实现了较充分的竞争,企业管理较改革前已发生了深刻的变化。澳大利亚电力企业在人力资源管理方面已经建立起较完善的考核制度,对我国电力企业的人力资源管理具有重要启示。 1990 年以前,澳大利亚的电力工业由州政府垂直整体垄断,资产所有权属于州政府,电价由政府控制。发电侧和售电侧全部由州电力委员会(相当于我国的省电力公司)统管,不存在任何竞争和压力。因此,当时的电力企业作为政府的垄断部门是不需要考虑成本和价格的。电力企业的工作是铁饭碗,电力企业的员工是终身雇佣制,极少有人流动和跳槽。而与之相应的人事管理则以对员工的监督、约束、控制为内涵,员工的招聘、培训、晋升、分配等全部依照政府的规定“按部就班”进行。以维多利亚州为例,改革前的维多利亚州电力委员会,1989 年前共有员工 23500 名。自州电力委员会开始,对下属发供电企业实行垂直垄断管理,在组织机构上建立的是自上而下的纵向组织,人事管理按其功能细分,仅负责职员、产业关系、计划编制及政策的制定、健康与安全几个主要方面。改革前电力企业机构臃肿、冗员众多、人事单一等问题由此可见一斑。 1992 年后,澳大利亚电力工业开始实行企业化改革,州政府在一定程度上实行了公司化和私有化,并在发电侧和售电侧引入了竞争。到 2024 年,维多利亚州全部实行了电力工业的私有化,其他四个州和一个领地进行了公司化改革。不论是公有化或私有化的改革,各州的电力工业都引入了竞争机制。竞争的结果,截止到 2024 年,大约 50%的商业用户和1%的家庭用户更换了售电公司,过去资产投资决策差、固定资产投入过大、发电机组可运行小时低等现象得到了根本改观,供电企业的供电可靠性、回应客户连网及故障的能力明显提高。在人事管理方面,由于公司成本意识增强,各公司都建立了适应公司化要求的人力资源管理机制,全面回应改革对企业提出的挑战。最突出的成果是实行有效措施大力裁减冗员,通过 70%的外包工作节约了 30%的成本,电力雇员由改革前的 23500 人减少到2024 年的 13000 人。与此同时,各公司还强化和细化了人力资源管理,重新确立了人力资源管理的职能,包括员工更新、薪酬管理、业绩管理、职员职责、平均雇佣机会、公司的培训与进展、产业关系、健康与安全等。人力资源管理新职能的确立与新机制的建立和运行,适应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