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土地租赁合同出租方:石井镇王家沟村村民委员会(以下简称甲方)承租方:河南黛眉山原始生态文化旅游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新安县政府对黛眉山景区的要求,加快黛眉山景区开发和建设的步伐,甲方同意将位于 246 省道边东山根退耕还林地租给乙方,用于黛眉山景区开发建设使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签订本合同,共同信守。一、土地的面积、位置甲方自愿将位于石井镇王家沟村 246 省道边东山根面积118 亩退耕还林地租给乙方,用于黛眉山景区开发建设使用。二、土地承税经营期限该土地承租经营期限为 70 年,自 2024 年 10 月 16 日起,至 2084 年 10 月 15 日止。三、地上物的处置该土地上原有树木、坟墓、青苗等物,已于本合同签订之日前全部补偿处理完毕,与乙方和本合同无关四、承租金及支付方式l、该土地 70 年的承租金总额为人民币壹佰贰拾玖点捌万圆。下载后可任意编辑2、全部租金须于合同签订 10 日内一次性向甲方付清。五、违约责任1、本合同一经签订,即具有法律约束力,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变更或者解除。2、在合同履行期间,任何一方法定代表人或人员的变更,都不得因此而变更或解除本合同。3、在合同履行期内,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规定,视为违约,违约方按土地利用的实际总投资额和合同未到期的承租金额的 20%支付对方违约金,并赔偿对方违约而造成的实际损失。4、本合同期满,如继续承包,乙方享有优先权,双方应于本合同期满前半年签订未来承租合同。六、合同履行期间,乙方优先接甲方符合条件的(18-55 岁,有劳动能力)失地农民在擐区打工。七、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八、本合同来尽事宜,双方通过协商解决。九、本合同一式五份,甲乙双方各式二份,石井镇政府备案一份。十、合同履行期间如发纠纷,双方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到新安县人民法院通过诉方式解决。出租方:(公章)下载后可任意编辑代表人:(签字)承租方:(公章)代表人:(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