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 场地课时出租协议甲方:李军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甲方决定在龙武国际跆拳道内提供部分场地课时承包给乙方用于瑜伽、肚皮舞教学培训使用,总面积 100 平米左右
(示意图见附页) 甲乙双方责任与义务 一、合作期限从 2024 年 12 月 31 日起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止承租期间场地费用 1500 元/月(每周一至周日),共计 18000 元,6 个月交付一次房租,每次缴费须提前 15 天上付费用
现已交付场地使用费用14000 元,其余 4000 元于 2024 年 5 月 1 日前补交余款
具体课程时间与日期如下: 中午 12 点 -13 点 30 ,下午 14:30-15:30 ,晚 上 18 : 30-20 : 00 周六、日:晚上 18 : 30-20 : 00 1、每次上课前 1 小时作为乙方卫生清扫及学员更衣时间,为保证各个培训课程的顺利进行,乙方下课后 30 分钟内学员退出场地,不得拖延时间
2、此时间只能用于乙方瑜伽及肚皮舞培训使用,不得转租他人,如有发现解除合同甲方将不退还所有租金,有特别要求乙方需要和甲方协商,如私自占用场地时间甲方根据 50 元/时收取费用,不足一小时根据一小时计费
二、使用场地过程中乙方需要保证学员安全,学员如出现受伤及意外,由乙方下载后可任意编辑承担后果
三、合同期为 1 年,到期后本协议终止,第二年起乙方有优先续租合作的权利,场地费用涨幅不得超过 10%
(提前 1 个月通知乙方房租涨幅) 四、在合作期间,假如乙方交付费用违约时,甲方有权实行必要的行动,避开损失
五、承租期,甲乙双方不得互相干扰影响对方的正常教学,甲方负责协调馆内各方面的经营活动
六、甲方应尽力为乙方提供方便有利的条件;1、承租期甲方为乙方投入一年供求世界报纸广告招生宣传的支持
2、所有场地装修费用由甲方承担,课任老师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