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 合同编号:城市生活垃圾委托处理合同甲 方: 乙 方:宁德漳湾垃圾焚烧发电有限公司 下载后可任意编辑签约地点: 福建省福州市 签约时间:2024 年 月 日城市生活垃圾委托处理合同甲方: 法定代表人:住所联 系 电 话:传真:乙方:宁德漳湾垃圾焚烧发电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王新颜联系电话:0593-2992820传真 0593-2992810为加强生活垃圾污染防治,进一步改善环境质量,保障环境安全、人民健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的法律规定:日常生活中产生的生活垃圾,必须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对生活垃圾进行安全处置
乙方为宁德市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 BOT 特许经营单位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集中无害化处理城市生活垃圾等事宜达成一致,签订以下协议条款:一、 合作分工 生活垃圾集中处置工作是一项关联性极强的系统工程,需要垃圾产生单位,收集、运输及最终处置单位密切配合,协调一致才能保证彻底杜绝污染隐患
为此双方须明确各自应当承担的责任与义务,具体分工如下:(一)甲方:作为城市生活垃圾产生源头,负责安全合理地收集和运输本市产生的生活垃圾
为乙方集中处理生活提供前置条件,并负责与乙方共同参加生活垃圾的过磅工作
(二)乙方:作为生活垃圾的无害化处置单位,负责生活垃圾集中安全无害化处置,并实现各项环保指标达标排放
下载后可任意编辑二、 责任义务(一)甲方责任1甲方负责本市生活垃圾的收集和运输,收集和运输过程中发生的污染事故及人身损害由甲方负责,甲方向乙方提供的生活垃圾不应超过 300 吨/天
2甲方向乙方提供本市生活垃圾的数量、种类、成分及含量等有效资料,如因垃圾成分不实、含量不符双方约定的乙方可接收垃圾种类、成分和数量导致乙方在集中处理过程中造成事故以及环境污染的法律赔偿后果由甲方负责
(二)乙方责任乙方严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