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短彩平台合作协议甲 方:乙 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双方当事人在真实、公开、公正、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本协议:一、 合作方式1、乙方作为短信息系统的提供商和运营商,向甲方提供稳定技术支持和优质服务。2、甲方利用乙方的短彩信息系统向移动电话用户提供本行业对内及对外的短彩信宣传服务。3、合作内容如下:3.1 甲乙双方一致作出合作结算价格的协议:业务类型合作基准条件相对应结算价格(元)短信无0.035/条彩信无0.15/条视频彩信无0.15/条+制作费会员短信无0.04/条以上报价为 含税 报价,若电信运营商作出价格的调整,乙方须出示相关凭证,甲乙双方另行商定合作价格。3.2 甲乙双方一致协定:合作方式为先充值后发送。甲方应根据本协议所规定的价格及付款条件向乙方付款。若甲方临时需要发大量信息,但账户余额不足时,乙方可以给予甲方超出余额 10000 条以内的发送权限;同时甲方必须在发送后三天内结清所欠金额给乙方。3.3 付款方式:现金或银行划账。甲方每一次付款,乙方先开具收款收据给甲方,然后每月月底乙方根据甲方当月充值金额合计数一次性开当月的发票给甲方。3.4 除非甲方以书面形式另行特别说明,甲方的全体雇员均应视为甲方的代理人并已获得授权。甲方的全体雇员可代表甲方接受乙方的产品及服务,其行为应受本协议的约束。3.5 视频彩信制作费用另行计算。二、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甲方在合作期内享有对短彩信息系统的使用权和短彩信发送权。2、甲方应妥善保管好自身账户名称和密码,并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短彩信的发送。甲方只允许向其客户、会员或内部员工的手机号码发送短彩信,不得向未授权同意接收甲方短彩信的手机用户发送短彩信,不得运营与移动梦网有关的增值业务,对所发送对象不得采纳以手机号段形式群组发送(集群网内部员工除外),不能发送移动运营商限制和禁止发送的短彩信内容。否则乙方有权停止甲方短彩信账户,并有权对甲方进行诉讼同时保留其起诉权。3、甲方不得发送包含以下内容的短彩信息:非法的、骚扰性的、中伤他人的、辱骂性的、恐吓性的、损害性的、庸俗的、淫秽的信息;教唆他人构成犯罪行为的信息;危害国家安全的信息;及任何不符合国家法律、国际惯例、地方法律规定的信息,如发现有此类信息乙方有权对甲方进行诉讼同时保留其起诉权。(详见协议附件二:《信息源安全责任承诺书》)。4、甲方不得发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