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石场运输合同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身份证号: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身份证号: 为了明确甲乙双方在 2015 年 2 月 26 日至 2016 年 2 月 1 日的运输过程中的权利与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规定,经双方平等协商,签订本合同
一、甲方的权利与义务1,甲方提供运输货源(公分石、机制砂、粉砂、毛石等)给乙方施工,如有关于材料运输场中与途中的有关事宜,,甲方负责协调解决,不包括交通事故
如有比较大的交通事故发生,甲方尽量帮助乙方协商处理
2,甲方提供乙方足够的运输货源,不得耽误乙方的正常运输
3,乙方在运输中的超载或交警的查车,由甲方处理
如有交通事故发生,甲方不负任何责任,甲方只协助处理
4,在石场内甲方提供乙方人员的住宿,甲方只提供床,生活自理,水电由甲方提供
如乙方要求与甲方共餐,乙方只需交纳生活费,不负担食堂员工工资
5,甲方不能保证乙方半年(即六个月)正常开工,乙方返回湖南车辆,甲方补偿乙方每台车辆人民币肆仟捌佰元(¥4800)
七至十个月内,下载后可任意编辑乙方不能正常开工,需返回湖南车辆,甲方补偿乙方每台返回湖南车辆每台叁仟元(羊 3000)乙方车辆工作十个月以上,甲方不负责补偿
6,甲方负责乙方车辆供水
7,甲方负责乙方车辆的柴油供应,以每升(5
42 元/升)的价格,以后各负赢亏
8,乙方车辆往返云南的一切开支均由乙方负责,甲方不予承担
二、甲方与乙方的结算方式1,甲方隔月结清乙方在甲方指定运送场所的运输费用,甲方指定地点的运输款项由甲方负责,与乙方无关
2,甲方从石场至沥清搅拌站范围内(约 7 公里),甲方支付乙方每吨1O 元人民币
甲方从石场至龙头山新集镇搅拌站范围内(约 11 公里),甲方支付乙方每吨 13
5 元人民币
甲方从石场至龙头山镇沙坝安置点范围内(约 15 公里)甲方支付乙方每吨 18 元人民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