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石材现场开槽协议签署地点:无锡玉兰西花园协议双方:供货单位:浙江万翔石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施工单位:山东勇进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在绿城·无锡玉兰西花园一期 5#-7#楼石材幕墙工程项目中,浙江万翔石业有限公司作为石材材料供货商、山东勇进集团有限公司作为石材幕墙施工单位分别与建设单位无锡太湖绿城置业有限公司签订供货、施工合同,在石材价款中包含开槽费。为了减少材料运输中的损失,也为了提高开槽的准确度以便于现场安装施工,现甲方和乙方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经过共同友好协商,达成石材现场开槽协议。协议内容如下:一、项目名称:绿城·无锡玉兰西花园一期 5#-7#楼石材幕墙工程二、协议范围:本工程项目所有石材需要开槽的工序三、协议内容:1、甲方把“绿城·无锡玉兰西花园一期 5#-7#楼石材幕墙工程”石材开槽的工艺工序承包给乙方,由乙方在施工现场进行开槽。2、乙方保证开槽质量和进度,不符合施工要求与甲方无关,乙方对此负完全责任。乙方保证开槽工序中的石材损耗率不超过 4‰,超过部分由乙方按供货价款进行赔偿;石材开槽过程中造成石材损坏需要维修的,由乙方保质保量维修。3、现场开槽综合单价为 18 元/m²(按石材见光面积计量)。包含人工费、机具、耗材、保险费、管理费、利润、税金(普通税务发票)。4、付款方式:每月一结,对公汇款。每月 25 日,乙方参照供货单上的石材供货量向甲方上报本月开槽劳务进度款,甲方在 7 日内审核,下月 10 日前支付该次应付款。付款比例按100%结清。下载后可任意编辑5、如有争议,共同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可在施工场地所在地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如仲裁仍不能解决,可提请施工场地所在地人民法院依法解决。6、本协议如有未尽之处,双方协商补充。 以下空白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银行账号: 银行账号: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代表(签字):签署日期: 签署日期:代理记帐业务约定书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自愿达成以下乙方为甲方提供会计代理服务相关事项的业务约定:一、乙方为甲方提供以下会计代理服务:建账、记账(总分类账、二级明细账)、填制财务报表、税务报表、国税申报、地税申报(含网上申报)。甲方如有其他服务要求,需在约定书中注明,口头商定无效。 二、甲方在每月 25 日至次月 15 日前,按时将本单位所发生合法的经济业务票据传给乙方 (乙方可上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