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租 赁 合 同合同编号: 甲方(出租方): 联系地址: 乙方(承租方): 营业执照或身份证件号码: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 甲方与乙方本着平等互利、自愿有偿的原则,为明确甲、乙双方的责任、权利与义务,并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双方确定已清楚了解本合同的内容,甲、乙双方必须遵照执行。一、甲方同意将其位于广州市海珠区泰沙路岗边 号自编 号(以下简称所租位置)租给乙方使用,首层总计租面积为 平方米( M2)(含公共场地分摊面积)每平方为 元,二层总计租面积为 平方米( M2)(含公共场地分摊面积)每平方为 元,属临时建筑性质,由乙方独立经营,自负盈亏。乙方承诺该所租位置用途必须按甲方统一规划经营。二、租赁期限、租金及其它费用,以下涉及的金额以人民币结算。1、租赁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2、租赁期间内,第贰年起租金在上一年的租金基础上递增 12%,租金按月计租,乙方每月应向甲方交纳的租金如下: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每月的纯租金为:(人民币) 元正;小写¥ 元正 。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每月的纯租金为:(人民币) 元正;小写¥ 元正 。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每月的纯租金为:(人民币) 元正;小写¥ 元正 。租金按月结算,乙方应于每月第 5 日之前向甲方缴纳当月租金,此租金不含税费,乙方同意向甲方另外交纳租金税费。3、乙方所租位置的卫生、管理费人民币 元/月小写¥ 元。乙方应于每月 5 日之前向甲方缴纳当月的卫生费及管理费。4、甲方将所租位置交付给乙方使用,从所租位置交付使用即日起,该所租位置实际发生的水电费及按比例分摊的公用水电损耗费用由乙方在每月 5 日前向甲方缴纳,如用水、电每月低于 3 吨/度,按 3 吨/度计收。三、履约保证金。为保证顺利履行合同,乙方同意在签定本合同的同时向甲方缴纳人民币 (¥ 元)作为租赁履约保证金。此履约保证金不得用以抵扣租金及其他应交费用,在合同期满后,如乙方不存在违约行为或拖欠甲方租金、违约金、赔偿等情况,经甲方验收乙方所租位置内设施无损(如有损坏将按价赔偿,可在保证金中扣除),则甲方将履约保证金不计息退还给乙方。四、甲方的权利与义务。1、甲方应按本合同约定将所租位置交付给乙方使用,并有权按合同约定向乙方收取租金及其它费用。2、乙方租赁期满,甲方应负责对乙方所租位置及各项设施进行检查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