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第二十章 固定资产管理制度一、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固定资产的保管及使用管理,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本制度所指固定资产是指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单位价值在2000元以上,在使用过程中保持原来物质形态的资产,包括房屋及建筑物机器设备,运输工具、通讯设备。电脑设备、家具及办公设备等。二、固定资产的购置第三条各部门因工作需要添置固定资产时,应由使用部门填写,“固定资产采购申请表”,并详细填写申购理由(便于审核),经部门负责人签字后,连同有关资料呈交给财务部审何并报总经理审批,然后按批准的意见由规定的行政部门购买(目前先由商务购买),采购部门在审核申请单时注意其他部门如有相同闲置资产,应优先考虑调剂使用。第四条固定资产的购置应遵循“三家报价(同一品牌,选择三家供应商)、择其最优”的原则,必要时可公开竟价。第五条采购经办人凭批准后的,“固定资产采购申请表”连同有关合同价格等资料根据财务程序申请付款。如在付款前已经采购并验收无误,还需附上“固定资产及低值易耗口采购验收单”,采购固定资产时原则上必须有财务人员陪同。三、固定资产的验收及卡片登记第六条所有购置的固定资产应由采购部门经办人会同使用部门和授权管理部门根据“固定资产采购申请表”及有关合同进行品质、数量验收,验收合格后,由授权管理部门验收并填写“固定资产采购验收单”,验收人、采购人(二者不能为同一人)签字确认,计财部门进行审核。第七条计财部根据审核无误的“固定资产采购申请表”、“固定资产采购验收单”根据统一的标准进行编号,原则上一个独立可分的固定资产视为一个固定资产编号,严禁将一份请购单登记成一个固定资产编号,并编制会计凭证,登录入财务系统固定资产卡片和“固定资产明细帐”;同时财务人员应作相应记录,制作和贴附“固定资产标签”于下载后可任意编辑该固定资产上(可手写临时固定资产标签),授权管理部门也应设立“固定资产明细帐”详细记录资产的增减变动及使用情况,每一项固定资产都必须按种类给予编号。每个编号共有8位数,前两位代表该资产所属大类,中间四位代表购置该资产的年份,最后两位代表在该年份购置该资产的序号。资产具体分类则如下:0 1、 房产及建筑物02、机器机械设备 包括:推土机、起重机等03、运输车辆 包括各类运输车辆04、通讯设备 包括电话、传真机,手机05、电脑设备包括电脑、小型机、打印机及相关的网络设备、不间断电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