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 根据《合同法》和《水路货物运输合同实施细则》的规定,签订水路货物运输合同应注意以下几点: (1)必须遵守国家法律,符合国家政策和计划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利用合同进行违法活动,扰乱经济秩序,破坏国家计划,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牟取非法收入; (2)必须贯彻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等价有偿的原则
任何一方不得把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对方; (3)除短途驳运、摆渡零星货物,双方当事人应可以即时清结者外,订立的水路货物运输合同应当采纳书面形式
大宗物资运输,可按月签订货物运输合同
对其他按规定必须提送月度托运计划的货物,经托运人和承运人协商同意,可以按月签订货物运输合同或以货物运单作为运输合同
零星货物运输和计划外的整批货物运输,以货物运单作为运输合同; (4)按月签订的货物运输合同应具备下列基本内容: ① 货物名称; ② 托运人和收货人名称; ③ 起运港和到达港,海江河联运货物应载明换装港; ④ 货物重量,按体积计费的货物应载明体积; ⑤ 违约责任; ⑥ 特别条款
(5)货物运单应具备下列内容: ① 货物名称; ② 重量、件数,按体积计费的货物应载明体积; ③ 包装及运输标志; ④ 起运港和到达港,海江河联运货物应载明换装港; ⑤ 托运人、收货人名称及详细地址; ⑥ 运费、 港口 费和有关的其他费用及其结算方式; ⑦ 承运日期; ⑧ 运到期限(规定期限和商定期限); ⑨ 货物价值; ⑩ 双方当事人商定的其他事项
代理记帐业务约定书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乙方: 报表、国税申报、地税申报(含网上申报)
甲方如有其他服务要求,需在约定书中注明,口头商定无效
二、甲方在每月 25 日至次月 15 日前,按时将本单位所发生合法的经济业务票据传给乙方 (乙方可上门取送票据,每月壹次)并提供纳税申报所需要的各种印章(公章、财务章、人名章等)
因甲方票据传递、提供各种印章及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