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重庆市南川区鱼泉乡中心小学校综合楼食堂装修及附属工程施工合同 发包方(简称甲方): 重庆市南川区鱼泉乡中心小学校承包方(简称乙方):刘尚华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甲方决定委托乙方进行食堂装修、围墙修建、化粪池修建、操场维修等。为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守。 一、工程概况 1.施施工场地点:鱼泉乡中心校内2. .施工内容:食堂操作间、库房、售卖厅装修施工面积 350 平方米。新修围墙 30 米,化粪池 6 立方米,油污池一个,维修操场 600 平方米。3.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4. 工期自 2012 年 9 月 20 日开工至 2024 年 11 月 20_日竣工,工期 60 天。 二、工程价款及结算的约定 1.工程总价款 223100 元大写(人民币)贰拾贰万叁仟壹佰元。详见本合同装修工程报价单。 2.工程款付款方式按下列方式支付:竣工验收后 支付工程总造价 100% 合计,工程保修期两年。工程款全部结清后甲、乙双方签订《工程保修单》保修期从竣工验收签章之日起算。三、关于材料供应的约定 1.乙方提供的材料详见合同装修工程报价单。本工程乙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应为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应到 现场甲方应办理验收手续。如乙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发生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甲方应及时向乙方提出。 如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系为伪劣商品应按材料、设备价款的双倍补偿给甲方。 四、关于工程质量及验收的约定 1.本工程执行 DBJ08 – 62 – 97《住宅建筑装饰工程技术规程》、DB31/T30 –1999《住宅装饰装修验收标准》和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其它地方标准、质量评定验收标准。 2.本工程由甲方设计施工方案。 3.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其返工费由乙方承担。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变。 4.在施工过程中甲方提出设计修改意见及增减工程项目时须提前与乙方联系双方同意后方能进行该项目的施工.由此影响竣工日期甲、乙双方商定。 5.工程验收甲、乙双方应及时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与验收手续甲方不能按预约规定日期参加验收由乙方组织人员进行验收甲方应予承认。事后若甲方要求复验乙方应按要求办理复验。若复验合格其复验及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也予顺延。 6.工程竣工乙方应提前三天通知甲方验收甲方应自接到通知三日内组织验收。如甲方在规定时间内不能组织验收须及时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