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生健康体检管理办法》•卫生部、教育部关于印发《中小学生健康体检管理办法》的通知卫医发〔2008〕37号•四川省卫生厅、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四川省中小学生健康体检管理办法》的通知川卫办发[2009]424号依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精神,根据《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国家学校体育卫生条件试行基本标准》、《预防性健康检查管理办法》一、健康体检基本要求(一)新生入学应建立健康档案
学校应组织所有入学新生进行健康体检,建立健康档案
小学新生可在家长或监护人的陪伴下前往指定的健康体检机构或由健康体检机构人员前往学校进行健康体检
(二)在校学生每年进行一次常规健康体检
(三)在校学生健康体检的场所可以设置在医疗机构内或学校校内
设置在学校内的体检场地,应能满足健康体检对检查环境的要求
四川中小学生健康体检组织管理和要求(一)本《办法》适用于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和高中阶段学校(含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
(二)各地中小学校每年应为中小学生安排一次健康体检
(三)在校学生健康体检的场所可以设置在医疗机构内或学校校内
设置在学校内的体检场地,应能满足健康体检对检查环境的要求
(四)小学新生可在家长或监护人的陪伴下前往指定的健康体检机构或由健康体检机构人员前往学校进行健康体检
二、健康体检项目(一)病史询问
(二)体检项目
内科常规检查:心、肺、肝、脾;2
眼科检查:视力、沙眼、结膜炎;3
口腔科检查:牙齿、牙周;4
外科检查:头部、颈部、胸部、脊柱、四肢、皮肤、淋巴结;5
形体指标检查:身高、体重;6
生理功能指标检查:血压;7
实验室检查:•(1)结核菌素试验*;•(2)肝功能**:谷丙转氨酶、胆红素
注:“*”小学、初中入学新生必检项目;“**”寄宿制学生必要时到符合规定的医疗机构进行的体检项目
涉及实验室和影像学检查必须在医疗机构内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