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维权代理协议(2024)闽英律字第 号甲方: 乙方:福建英合律师事务所为适应打假维权的需要,根据相关的法律法规,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甲方同意乙方律师作为指定区域内甲方相关案件的代理人,以诉讼或非诉讼的方式维护甲方合法权益,双方就上述事宜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 委托范围和原则1
甲方委托乙方在 区域范围内代理甲方的维权事务,维权的方式可以诉讼或非诉讼的方式进行
乙方指派本所律师 具体负责授权范围内相关事务的落实和日常联络工作
甲方根据个案向乙方律师出具授权委托书
鉴于维权项目和合作事务在不断开发中,本协议所确定的双方权利和义务均为一般性条款,有关具体维权项目的委托事项、代理费支付标准和方式等有针对性的规定均以补充协议的形式确认,本协议条款适用于所有补充协议所确认的维权项目
3.超过本协议委托范围的案件或甲方认为不适用本委托协议的案件,双方可另行签订个案委托协议,相关条款和规定遵照个案委托协议执行
第二条 委托代理权限委托权限,甲方根据个案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形式可选择:1.特别授权:代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进行和解,提起反诉、上诉
2.一般授权
第三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甲方保证委托乙方代理的维权事务均拥有合法的权利或得到权利人的授权
2.甲方应真实、完整、客观地向乙方律师介绍本协议所涉打假维权事务的有关情况,并提供有关的资料,不得隐瞒虚构
3.甲方应及时反馈侵权信息,并应积极配合乙方办案
4.甲方应根据本协议约定的金额和支付方式向乙方支付相关费用
5.甲方认为乙方指派律师在服务过程中不负责任或不适合办理甲方委托的法律事务,有权要求乙方更换,但甲方应向乙方说明要求更换律师的具体理由
6.乙方无正当理由单方解除本协议,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退还已支付的相关费用;造成甲方损失或增加维权成本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下载后可任意编辑7.在考虑到乙方利益的基础上,甲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