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聘用合同是根据用人方式不同来划分,劳动合同可以分为录用合同、聘用合同和借调合同
聘用合同亦称聘任合同
是事业单位与职工根据国家的有关法律、政策,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订立的关于履行有关工作职责的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聘用合同一般适用于招聘有技术业务专长的特定劳动者
例如,企业、事业组织聘请专家、技术顾问、法律顾问等
[编辑]聘用合同具有一般合同的法律特征 聘用合同作为一种合同形式,具有一般合同共同的法律特征,主要表现为以下方面: 1
聘用合同是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的法律行为,而不是单方的法律行为
聘用合同与一般合同成立的条件一样,只有事业单位和拟聘用人员双方意思表示一致,自愿达成协议时,聘用合同才成立
聘用合同中双方当事人的法律地位是平等的,这一点是双方自由 表达意愿的前提,也是双方实现权利义务的重要基础
事业单位是用人的一方,但不等于单位的法律地位高于聘用人员的地位,可以任意将其意志强加于对方
聘用合同又不同于一般合同,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适用其他法律规定
聘用合同是单位与受聘人员订立的有隶属关系的协议,属于身份关系协议的范畴,因此,聘用合同与调整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合同有重要区别
聘用合同与狭义劳动合同的主要区别 聘用合同是广义上劳动合同的一种特别形式,具有劳动合同的基本特征,其基本制度与劳动合同相一致
但是,由于事业单位的特点以及目前国家对事业单位的管理在一些方面仍有别于企业,所以又与狭义劳动合同(企业劳动合同)有一定的区别,主要有以下方面: 1、适用范围不同
狭义劳动合同适用的主体为企业,聘用合同适用的范围主要为事业单位
聘用合同是近年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产物,聘用合同制度的内容反映了事业单位的用人制度通过订立劳动合同以实现其物质产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