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艺人独家经纪合约 本合约由以下双方于 201 年 月 日在 签署: 甲方: 法定地址: 法人代表: 乙方:名称: 住址: 身份证号码:鉴于:甲方在演艺经纪业务方面以整合全国娱乐资源和丰富的专业操作管理经验见长,是具有较强的综合型文化公司之一; 鉴于:乙方拥有良好的自身条件和艺术天赋,具备了向娱乐业全面进展的重要潜质,符合甲方艺人经纪的签约标准; 基于上述方面,为了能使乙方可以更好地向国际娱乐演艺业全面进展,并使乙方自己的所有各项权益通过具有高水准的有效的运作,而得到有效的合理的开发和保障,甲乙双方经过慎重考虑和充分协商,并友好平等协商一致,达成合约条款如下:第一条 合作内容、范围与方式 1.1 甲乙双方业务合作范围如下: 1.1.1 甲乙双方同意,进行独家排他性的娱乐演艺业经纪管理合作,乙方委托甲方担任其独家的全球经纪管理人,及唱片发行人。甲方接受乙方的委托,根据本合约的约定担任乙方的独家的全球经纪管理人及唱片发行人。 1.1.2 甲乙双方前述合作的地理区域为中华人民共和国。 1.1.3 甲乙双方的合作业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有关乙方参加的业务活动(以下称:演艺活动): 1. 电视、电影、电视电影; 2. 演唱、演唱会、音乐会; 3. 作词、填词、音乐作曲、编曲、改编及制作; 下载后可任意编辑4. 任何形式的图文肖像、影像及产品形象;5. 电影配音、配乐; 6. 广告语作词、作曲、编曲、改编和制作; 7. 录音、唱片发行; 8. 电视或任何类型的舞台表演; 9. 任何类型广告、代言;10. 网上的任何类型的娱乐活动,无线增值业务; 11. 其他一切可能会对甲乙双方的权益和收益产生影响的商业活动、公益活动、以及会对甲乙双方在公众和媒体产生影响的一切事务。 1.1.4 甲乙双方的合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甲方独家代理和经纪乙方在本合约 1.1.3 条款中所涉及各项内容的策划、包装、培训、规划、安排、实施、对外合作、谈判签约、收益的获得、行政顾问等业务,以及对属于乙方的表演权、肖像权、著作权及其相邻权等派生的各种权益的使用和许可使用独家经纪代理 1.2 本合约项下经纪管理合作的独家性和排他性: 1.2.1 甲乙双方所签订的本合约为独家排他性的合约。在与甲方签约前,乙方与任何第三方没有签定有效期尚未终结并与本合约冲突的合同;如发现与本合约冲突一切经济法律责任由乙方承担。本合约签定后,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与除甲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