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艺术品合作销售协议书艺术品合作销售协议书甲方:乙方: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充分沟通,在公平、诚实、信任、平等合作、互利互惠的基础上,甲乙双方就“艺术品的展示与销售”缔结成为合作伙伴的有关事宜达成一至,特签订如下协议,以昭信守:一、合作模式1、乙方以甲方工作人员的身份进行艺术品的销售,甲方付给乙方每月薪酬为 元。2、甲方提供展览场地,乙方须自带艺术品进行展示展销。3、艺术品销售所得按如下进行利润分配:属甲方艺术品的,甲方按公司制度支付乙方销售提成(甲方销售提成须剔除销售成本后计算,提成计算公式为:艺术品成交价×80%×销售提成额 20%),属乙方自带艺术品的,甲乙双方按 5:5 进行分配。4、艺术品(含乙方自带)销售收入统一归入甲方帐户,计算销售成本后方可进行利润分配。二、合作期限1、甲乙双方的合作期限为 ,双方一致认可自本协议签字之日起生效,即 2024 年 月 日至 20 年 月 日,本协议结束之日协议自动失效。三、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一)甲方的权利与义务1、甲方授予乙方为为此类合作唯一合作方,在双方合作期限内,不再与第三方进行类似的合作。2、甲方无偿为乙方提供艺术品展示场地,有权要求乙方定期更换展示的艺术品。3、甲方有义务定期举办各类行业客户的艺术品鉴赏活动。4、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时出席各类活动,每月不低于 15 天在展馆里工作。5、假如乙方连续三个月无销售业绩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协议。6、甲方在举办各类活动时或通过其他渠道,销售甲方自有艺术品的,与乙方无关,不计算乙方的销售业绩。7、甲方有权对乙方提供展览的艺术品进行登记入库,如乙方在合作期内销售非入库艺术品的,甲方有权立即终止本协议,并有权向乙方追缴销售利润分成。(二)乙方的权利与义务1、乙方有权无偿使用甲方提供的场地进行自带艺术品展览与销售。2、在甲方许可的前提下,乙方有权自行组织各类艺术沟通活动促进销售业绩。3、乙方有义务以甲方工作人员的身份,进行与销售相关的一切对外联系与工作。4、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时支付每月薪酬。5、乙方有义务完善展馆的销售体系,并就艺术品销售进行必要的培训及营销链的建立。6、乙方有义务配合甲方举办各类活动,积极促进艺术品的销售。四、违约责任1、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的规定,擅自终止本协议、或将对方的技术、商业秘密对外提供或泄露,则视为根本违约。违约金经双方协商确认为:贰万元人民币。2、特别情况下的违约条款:a、乙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