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清新博士”招商代理合作协议编号:SN20241001授权方: 苏宁云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苏宁采购中心 (以下简称“甲方”)法定地址:南京市玄武区苏宁大道 1 号 __ _被授权方: (以下简称“乙方”)法定地址: 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就甲方拓展“清新博士”服务商事宜,达成以下合作协议。一、合作内容甲方授权乙方在全国大陆范围内根据“清新博士”服务商政策拓展合格的服务商;甲方配合乙方对服务商进行清洗技术、业务培训,乙方无偿提供清新博士清洗业务所需的设备和耗材。二、双方的权利和义务2.1 甲方的权利2.1.1 甲方有权对“清新博士”服务商招商方案进行修订。2.1.2 乙方在做出与本项目有关的所有市场策略及其他商业行为前,需向甲方汇报并提供完整文案,甲方有最终决策权。2.1.3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提供开展本项目作业中所有客户详细资料。2.1.4 甲方有权对服务商的资质进行审核,对不符合甲方要求的,不得纳入服务商数量。2.1.5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立即改正招商业务中出现的失误或不足。2.2 甲方的义务2.2.1 甲方授权乙方在拓展服务商的过程中使用甲方“苏宁帮客”、“清新博士”商标。2.2.2 甲方需协助乙方对接甲方财务人员、甲方各地的服务中心。2.2.4 甲方应配合乙方的各项营销工作,包含但不限于推广、招商、培训、服务管理等。下载后可任意编辑2.2.5 甲方可提供各区域的培训基地,用于乙方开展服务商的清洗业务培训。2.3 乙方的权利2.3.1 根据本协议的约定,甲方向乙方支付招商代理费用。2.3.2 乙方向服务商提供符合甲方要求的清洗设备和耗材,并按服务商招商方案中约定的数量进行首次配置。2.3.3 乙方根据拓展的需求,使用甲方的商标以及各地的培训设施或到甲方公司或其在各地的服务中心进行实地调研。2.4 乙方的义务2.4.1 乙方根据甲方实际需求组建专门的运营团队,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不合格的运营团队人员,保证招商业务顺利进行。2.4.2 乙方制定的招商推广宣传方案内容必须符合甲方招商政策内容,且不得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2.4.3 乙方因开展招商活动,导致甲方遭受政府部门、安监管理部门等机构实行强制措施、行政处罚,或遭受第三人索赔的,乙方应积极实行有效措施以避开甲方受到牵连,如甲方遭受损失的,乙方应予以赔偿。2.4.4 乙方应根据甲方的政策、要求和相关协议内容对服务商进行准确、详实的宣传和讲解,不得隐瞒、夸大或串改等方式进行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