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 资 租 赁 合 同出租人 :(本合同简称“甲方” “)乙方”)根据《合同法》,甲乙双方根据自愿、平等、公平的原则,经协商订立本融资租赁合同(以下简称“合同”),以资共同遵守:第一条 陈述与承诺甲方、乙方分别作如下陈述与保证,该陈述与保证在本合同有效期间持续有效。一、甲方陈述与保证:1.甲方是按中国法律成立并经营的有限公司,具有从事其现在正从事的业务及拥有财产处分的权利;2.甲方拥有签署并履行本合同及其作为一方的其他有关文件的权利,且已取得对本合同签署和履行的内部授权和批准;3.本合同及其作为一方的交易文件经甲方签署后,即对甲方和甲方的公司具有法律约束力,可依照本合同条款被强制执行;4.甲方签署和履行本合同将不会与甲方作为一方的任何协议、文件相冲突。二、以防陈述和保证:1.乙方是根据中国法律注册成立并营业的独立法人,具有从事其现在正在从事的业务及拥有其财产的权利;2.乙方拥有签署并履行本合同及其作为一方的其他有关文件的权利,已取得对本合同签署和履行的内部授权和批准;3.本合同及其作为一方的交易文件签署后,即对乙方有法律约束力,可依照本合同条款被强制执行;4.乙方签署和履行本合同将不会与乙方作为一方的任何协议、文件相冲突;5.乙方保证其所出具的所有财务报表是符合中国有关法律法规的,报表真实、客观地表明了乙方的财务状况;乙方所提供的所有文件和资料均是真实、有效、完整、准确而无任何隐瞒的;6.乙方承诺在进行承包、租赁经营、股份制改造、合并(兼并)、合资(合作)、分立、设立子公司、产权转让、对外担保及其他可能影响甲方权益的行为前,事先取得甲方的书面同意。7.乙方保证对从甲方处获得的融资款主要用于。第二条 租赁物1.甲方根据乙方对租赁物的供货商、以及租赁物的选择,购进经乙方选定并确认的租赁物,出租给乙方使用,该租赁物所导致的风险和损失应由乙方承担。甲、乙双方与租赁物的供货商签订的《租赁设备买卖合同》项下之货物,即为租赁物(详见附表一)。2.本合同如涉及“回租式”的租赁,由甲乙双方是乙方签订《回租物品转让协议书》,《回租物品转让协议书》项下之货物(详见附表一“), 回租式”的租赁是乙方将其未设置抵押权或优先权的、拥有完全所有权的物品转让给甲方,再由甲方出租给乙方使用。“回租式”的租赁的租赁物出卖人即为乙方。3.如租赁物系进口,则由乙方选择、指定或认可进口代理商(本合同简称的“进口商”),因进口商过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