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方:北京北方世纪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需方) 法定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紫竹院路 81 号北方地产大厦 1011 室 法人代表:司有林 签约代理人: 电话:010-88829168 传真:010-88829285供方: (以下简称供方) 法定地址: 法人代表: 签约代理人: 电话: 传真: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国家、北京市颁布的有关合同签订的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供、需双方经过友好协商,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订购产品内容: 详见附件 1第二条、本合同工期及产品交货方式1、交货方式:□供方承诺将产品货物送至需方指定地点 □需方自提 □其他
2、交货地点:
3、施工场地负责(收货)人: ;联系电话:
4、本合同供货工期定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由于不可抗力或其他特别原因需延期交货,供方应在 3 个工作日内通知需方,经供需双方协商同意后,办理延期交货说明,另约定交货时间及事宜
5、产品加工图纸须有供需双方确认无误后签字
图纸见附件 2第三条、产品质量、环保、技术要求1、 由供方提供样品,需方确定,供方保证所提供一切产品质量必须符合相关国家产品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关于环境保护、人身健康及安全、公共利益等方面的标准
供方经营的产品经有关部门抽检不符合相关标准,由此产生的损失均由供方承担,同时,需方有权从货款中扣除因此而产生的损失,并有权提前解除合同
2、 供方商品应具备应有的使用功能,商品应为全新商品且未被使用过,交货时商品的剩余质保期应不低于全部质保期的 80%
3、 供方所售商品或提供的服务存在问题,需方有权直接动用质量保证金对使用单位进行赔付,无需征得供方同意
当供方质量保证金少于规定的金额或者不足以支付赔付费用时,供方必须在接到需方通知后 3 日内补齐差额部分
5、6、下载后可任意编辑7、8、9、10、11、12、